越南继父认亲女身旁两非礼继女 官指事主无助又蒙羞 判囚3年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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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裔继父涉两度趁约12岁的继女睡觉时,对她上下其手,惟事实上,继女两次都在装睡,她在第一次被性侵后即通知网友,两周后再被继父非礼后,同日即告知社工报警。继父今(15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承认两项非礼罪(DCCC1634/2025),继女未有提供创伤报告,其母求情信指被告本性是个好男人,信他会改过。暂委法官高伟雄斥被告违反诚信,又称他在亲生女儿身旁非礼继女,其行为令继女感到无助及蒙羞,判囚3年。

被告N.Q.C.,42岁,建筑工人,承认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及4月8日,在香港长沙湾某单位,两度猥非礼当时12岁至13岁的女童X。

被告NQC在西九龙法院承两项非礼罪,判囚3年。

X装睡时被性侵 事后即通知网友

案情指,女童X于2011年出生,她约两岁时,被告与X的母亲结婚,成为X的继父,两夫妇在2016年诞下细女,一家四口居住在案发单位,X与妹妹同房。

在2024年3月25日的深夜,X当时约12岁,她与妹妹在房睡觉期间,被告步入房间,X假装睡觉,被告把X的内裤脱下,并用手指插入X的下体,被告又把手伸到X胸围下方抓X的左胸,X觉痛但不敢动,被告之后帮X穿回内裤后离开。X随即告知网友她遭继父性侵。

入房叫X起床前上下其手

事发约两星期后,被告在同年4月8日上午6时许,趁X和妹妹仍在睡时入房,X假装继续睡觉,被告用手抓住X两边胸部,并吮X的右边乳头,又将手伸入X的内裤,将手指插入X的下体,被告一度离开又折返,再用手摸X的胸部数秒,然后轻拍X的背部叫醒她。X同日向社工揭发事件,被告同日被捕。

被告被捕时否认后承认有非礼

被告在警诫下否认犯案,但随后在录影会面下,承认在3月26日曾非礼X,因手指沾有X的分泌物而往洗手,他另承认在4月8日见X露出部份胸部,曾用双手伸直X双腿,并揭开X的上衣摸她的胸部及吮其乳头,他亦认有将手伸入内裤触摸X下体。

X母指被告本性好男人信他会改过

辩方求情指,被告承认在2周内两度侵犯继女是错误的行为,对继女深感抱歉及后悔,亦理解这恶念伤害了家庭,他在求情信称感到后悔及羞耻,难以面对家庭,日后不会再犯。X母在求情信中指,不明白为何被告会犯下此案,又指被告本性是好男人,信被告日后会改过。

官斥被告在亲女身旁非礼继女

暂委法官高伟雄判刑时指,X是被告的继女,尽管二人无血缘关系,被告的行为属破坏诚信。X不愿提供创伤报告,但相信X必然有在事件上蒙受心理创伤,且她当时只有12至13岁,且其妹妹亦即被告亲女正睡在旁,被告的行为必然令X感到无助及受到羞辱,故判被告入狱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