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球员涉酒吧触碰女子 被捕后在警署激动毁门闩 就两罪罚1.2万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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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摩亚籍榄球员涉在中环一间酒吧摸女子腰,被捕后在警署情绪激动,涉毁坏羁留处的门闩,他被控非礼和刑毁罪(ESCC 93/2026)。他早前已承认刑毁,今(16日)就非礼罪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决,裁判官朱文瀚认为女事主转身,导致被告的手碰到其腰,但指被告不应摸陌生女子的腰部,故裁定非礼罪不成立,但普通袭击罪成。被告求情称犯案与其本性不符,他亦无意破坏警署门闩。朱官就两罪判被告罚款1.2万元。

破坏门闩须赔偿100元

被告Solomona Penesa Faizal,33岁,中国香港榄球总会(榄总)15人男子榄球代表队运动员,承认于2025年9月28日;在中区警署临时羁留处,损坏香港警务处的门闩,控方早前已就此申请要被告赔偿100元。他另被控同日较早前在中环一酒吧涉非礼女子X,但经审讯后只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

被告SOLOMONA PENSA Faizal经审讯后被裁定非礼罪不成立,但普通袭击罪成。(陈晓欣摄)

认为被告的手并无下滑动作

裁判官朱文瀚裁决指,女事主X的证供与闭路电视片段不相符,片段可见被告有触碰X的腰间,X即时扬手转身,但被告的手没有下滑动作。至于X指被告摸她后得意地笑,朱官却称在片段见到被告神情严肃。朱官认为,X转身的动作,或导致被告的手意外触碰到她的臀部,认为被告无非礼意图,裁定他非礼罪脱,改判普通袭击罪成。

求情称没有想过会弄坏警署的门

辩方求情指,被告是职业榄球运动员,月入约4万元,他原定明年代表港队参加榄球世界杯,因本案暂停训练。他公余时间热心公益,在国际十字路会等机构帮忙。辩方形容,被告案发时对X的举动过于友善,另外他没想过会弄坏警署的门柄,当时已即时道歉,望法庭就两罪判处罚款。

朱官接纳被告犯案不符其品格,袭击不属于最严重类别,损毁警署门柄较严重,就两罪各判罚6000元,另向政府赔偿100元。

羁留时情绪激动曾踢门闩

被告早前承认的案情指,他当日因涉非礼被捕并带到警署,他在羁留期间情绪激动,数度用头及身撼动,及脚踢门闩,导致门闩变形,一名警长启动随身摄录机拍下情况。被告警署内再被捕,并无无心犯案,下次不会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