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售出户口被用来骗宏福苑捐款 称不知上游罪行 准减刑至7月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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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发生大火后,一名厨师涉借出其支付宝帐户,供冒充宏福苑灾民的骗待收取网上募捐,并获约2.5万元,厨师早前承认洗黑钱罪,被囚11个月及罚款4500元,另须向数名事主赔偿约2.5万元。他不服刑罚上诉(HCMA144/2026),案件今(17日)在高院聆讯。厨师加陈他不知上游罪行,也没处理过相关黑钱。暂委法官张洁宜指原审刑期过重,裁上诉得直,减刑至7个月,稍后颁布理由。

上诉人湛树成,32岁,被控1项洗黑钱罪。控罪指他于2025年10月25日与11月30日之间,利用其Alipay Financial Services (HK) Limited帐户,处理64,886.45港元的黑钱。

上诉人湛树成在高等法院上诉获减刑。(黄浩谦摄)

善心人见讯息捐款后发现被骗

案情指,数名人士在社交媒体Threads上,看到有人自称是大埔宏福苑大火的灾民,招募捐款,数名捐款人遂跟从帖文上的“转数快(FPS)”资料转帐约2.5万元,惟事后发现疑是骗案报警。

警方追查发现款项存入上诉人户口

警方调查后发现,相关帖文提及的“转数快(FPS)”连结,实为上诉人的支付宝帐号。警方并发现,该户口在2025年10月25日与11月30日间,共有46次转账及48次提款记录,涉款6万多元,余额为$6.83。

上诉人认曾出售户口

上诉人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他是该户口的登记人,他后来以3800元把该户口出售,相信该户口或曾被用作非法收取金钱。

湛主动到警署投案望能被视作自首

上诉方今指,原审裁判官判刑指湛知道借出帐户涉及洗黑钱,有别于湛的认罪的基础:他有合理理由知道涉案黑钱,但湛对上游罪行不知情,亦没处理案中黑钱,即使湛被指伙同犯罪,他的罪责不必然较单人犯罪严重。湛获朋友告知其户口被用于收捐款时,冒住被捕风险,良心责备下去警署报案,望法庭视他为自首,给予减刑。

辩方质疑只想撇清关系

暂委法官张洁宜质疑,湛报案时只提到“支付宝被盗用身份证进行认证”,他早前“见工”时自愿交出身份证资料,有理由相信户口会作不法之用,质疑报案并非自首。律政司指,湛报案更似想撇清关系。

官指减刑理由非因自首

张官听毕陈词后,指原审刑罚过重,裁定湛上诉得直,减刑至7个月,并提到减刑并非因为被告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