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案 多名董事涉隐瞒宏业诉讼记录 以骗取3亿元大维修工程

撰文: 陈蓉
出版:更新:

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作进行大维修时发生五级大火,造成严重伤亡及财物损失,警方及廉政公署事后作出调查,廉署今以串谋欺诈、洗黑钱及逃税等20罪,起诉两间涉维修工程的公司,及该两公司的董事等多人,案件今午(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提到,多名被告涉隐瞒宏业过往8年诉讼记录,以骗取达3亿元的维修工程,并涉向市建局上载内容不实的报告,以骗瞒业主,并涉讹称一名建筑师会履行检测。有被告并涉煽动在独立委员会作调查时,煽惑一名建筑师作虚假陈述。

控方指案件涉大量资料,需时调查。总裁判官苏惠德把案件押后至9月2日再讯,并准两名被告分别以50万元现金及100万元现金及人事担保外出。

9名被告包括7名人士及2间公司

9名被告:黄侠然(40岁,鸿毅董事)、侯华健(54岁,宏业董事)及何建业(52岁,宏业时任董事)、吴跃(44岁,宏业时任董事兼注册检测员),以洪国伟(60岁,商人,黄的朋友)、钟素芬(41岁,银行职员,黄的妻子)、李敏(33岁鸿毅的助理经理);涉案两间公司为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及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次被告侯华健被控串谋讹骗等罪名,他准以100万现金及人事担保外出。(梁鹏威摄)
不获保释的被告由囚车押走。(梁鹏威摄)
黄侠然(右四)被控串谋诈骗、洗黑钱、逃税等多罪。(宏福苑法团影片截图)

两名被告准保释

两名被告:侯华健及钟素芬,分别准以50万元现金及合共50万人事担保,其他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要住在报称地址、每星期三次到警署报道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控罪亦包括诈骗妨碍司法公正等

7名被告共被控20项控罪,即3项串谋诈骗、两项企图作出倾向或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5项“洗黑钱”罪及10项逃税罪。就3项串谋诈骗,共涉5名被告及两间公司,其中黄侠然及鸿毅涉全部3项;侯、何、吴、洪及宏业各涉1项。

3董事涉隐瞒诉讼记录以获3亿元大维修工程

首项串谋诈骗罪,涉黄、侯、何等3名公司董事及两间公司,指他们于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当宏福苑为大维修工程进行招标时,串谋诈骗宏福苑的业主立案法团及业主,在总承建商投标分析报告中,隐瞒宏业过往八年的诉讼记录及夸大其评分,诱使宏福苑业主投票予宏业,令其获判授总值逾三亿元的大维修工程合约。

黄及鸿毅涉把不实报告上载市建局

就第二项串谋诈骗罪,涉黄及鸿毅,控罪指,他们及其孔姓职员,涉于上述期间,串谋诈骗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致使载有不实资料的承建商投标分析报告,上载到市建局电子平台,供宏福苑业主查阅,以促成判授该大维修工程。

涉讹称86项工程会履行检验

第三项串谋诈骗罪,涉黄、洪、吴及鸿毅,指他们于2023年8月至2025年11月,参与的86项楼宇维修项目,包括宏福苑的大维修工程中,串谋诈骗屋宇署及房屋局独立审查组,讹称吴跃在该86项工程中会履行、或已履行注册检验人员的法定职责检验及监督工程,并就部份项目签署“强制验楼计划”规定的相关报告。事实上,吴跃并没有妥善履行其身为注册检验人员应尽的职责。

洪涉隐藏60万元现金

第五被告洪国伟则被控两项企图作出倾向或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控罪指他于2025年11月27日,即廉署公布就宏福苑大维修工程展开刑事调查后,与鸿毅董事黄侠然一同隐藏一袋约60万元的现金(怀疑是宏业给予黄侠然的部份贿款),以及煽惑吴跃向房屋局独立审查组作虚假陈述。

黄涉洗黑钱约3500万

黄另被控2项洗黑钱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4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在香港处理相信为可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即鸿毅建筑师及其个人户口的资金,涉款约3500万。

黄及两名女被告另涉洗黑钱罪

而黄及钟另同涉一项洗黑钱罪,控罪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涉款为两人共同持有的户口内约242万的款项。钟另涉的洗黑钱罪,涉款约489万港元、29000澳元、1000欧元、220英镑及53万日圆。第七被告李敏亦涉1项洗黑钱罪,涉款约138万元。

黄及鸿毅另涉10项逃税罪

黄及鸿毅共涉及10项逃税罪,指他于或约于2022/23及2024/25年度的两个税务年度逃税,即在报税表虚报公司营业额及伪造帐目,表示鸿毅在该两个年度的营业额约为分别为501及555万港元,少报了63.2万及153万港元的收入,并被记录为“应付董事款项”。

涉案资料包括维修工程文件及帐户

控方指,本案涉及大量电子记录,即屋苑大维修工程的文件,另涉十多个银行帐户,需要索取专家报告,以调查金钱去向。此外,本案亦涉“洗黑钱”及逃税等控罪,需要向税务局索取记录。

苏官拒让传媒报道保释申请的内容

传媒曾申请撤销“对报导保释法律程序的限制”,惟苏官指本案虽涉及公众利益,但同时亦要顾及被告的利益。他明白案件备受关注,但本案极有可能在高等法院审理,届时可能会有陪审团参与,指保释申请的事项,或会影响陪审团观感及审讯公平,遂拒绝传媒申请。

案件编号:WKCC270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