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强奸亲女十年 事主忍无可忍趁再被奸后即报警 官明言重判
脾气暴躁的地盘工,在女儿出生后曾言,生得她出,要她生就生,死就死,并在女儿13岁起多番强奸她,若她反抗便拳打脚踢,甚至女儿生病发烧都会照奸。又因他经常粗暴对待家人,一家人都很怕她,女儿亦因而不敢反抗。惟女儿被性侵至后期,开始收集证据,包括暗中录音,并拍下被打的伤势,她终在被性侵十年后的一次,终觉忍无可忍,有次遭父亲强奸后,即到警署报警,并在她体内验出有被告的精液。
地盘工今(22日)在高等法院承认14项强奸和1项未经同意下肛交等15罪(HCCC154/2026)。暂委法官郭栋明直言,这案若非最恶劣的,也会是最恶劣的其中一宗强奸案,即使不判终身监禁,也会判很长的刑期。他把判刑押后至8月18日,以索取被告的背景和心理报告。
被告YS,48岁,地盘工人。他被控于2014年至2024年间,14次强奸X和1次未经X同意下肛交,X于涉案时介乎13至23岁。
被告脾气暴躁自幼对X拳打脚踢
案情指,女事主X于2000年7月出生,她与被告、母亲居于深圳。X母于2004年再诞下一子。被告脾气暴躁,自X上幼稚园起,已会责骂和打她,有时会向X掷物件。他心情欠佳,或X未有跟其要求,便会对X拳打脚踢,X的头被打至肿起,身体和四肢瘀伤。被告亦会掌掴她令其脸红肿。X自小便害怕被告,并跟从他的要求。
被告回深圳探望时首度强奸X
被告于2012年获批来港定居,他周末会返内地探望家人。他于2014年某日,X和母亲居于深圳宝安,被告往探访她们时,突然把X推在床上,并脱去其衣物,在没使用安全套下把X强奸,X感痛楚。性侵后,被告著X自行清洁。当时X尚未来经,她看到有血从下体流出。
X称来经被告见血仍继续奸
此外,X于2014至2016年间来港旅行时,会居于被告在沙田的铁皮屋,她曾一天内两次被奸。X在第二次被强奸时称她正值经期,被告看到有血从X的下体流出。惟他未有理会,继续强奸X。
X来港后被告要X与他同房睡
被告在2016年为X与X母申请到单程证,他们一家搬到元朗居住,被告与X同住一房,X母和X弟居另一房。在2016年至2020年某日,被告突爬上X的床,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强奸X。被告之后又与X肛交,X大感痛楚并挣扎,被告再与X性交。
趁X发烧强奸称觉温暖舒适
被告在元朗单位再奸女3次,其中一次事件时X正发烧和患上荨麻疹(俗称风癞)。X问被告为何在她生病时仍要这样对她。被告回应称因X身体发热,他这时与她性交,他会感到温暖舒适。
X反抗被抓伤胸至出血
至2020年,X一家搬出石硖尾居住。被告多番在X母外出工作或返回内地时,在单位内强奸X。有次X被强奸时作出反抗,被告愤怒下问X,为何每次都不跟从他的要求,然后大力抓X的胸,X感痛楚,便停止挣扎。她被强奸后,发现自己的胸口有三道抓痕,其中一道抓痕仍在流血。她在1、2天后,拍下照片并储存在手机内。
X知被告将会性侵暗藏手机录音
X母和X于2023年1月农历年假返回内地。X知道被告会趁在家人不在时性侵她,便在床上的空隙放置一部手机,并开启录音。被告在X房内迫X替他手淫,又躺在X身上要X替他口交,被告亦有舔X的下体,被告并用指插X的下体和强奸她。
最后一次被奸后即往报警及验身
被告于2024年7月最后一次强奸X。X在该次后感到不能再忍,遂前往报警。经检验后,在X的下体找到被告的DNA和精液。X亦讲及被告会打她和其家人,一家人也很怕被告,她因此哑忍多年。她亦担心事件曝光后,被告会争夺胞弟的抚养权。
非安全期强奸给X服避孕药
此外,被告常问她何时来经。他会在X的“安全期”时强奸,并在她体内射精。被告亦曾在非“安全期”强奸她,并有在她体内射精,但之后会给她吃避孕药。
单位搜出助阳具勃起药膏
被告被捕后保持缄默。警方在石硖尾一单位内,检获两支助阳具勃起的药膏,和两支润滑剂。X确认是她被迫替被告购买,她也曾替被告购入女性催情用的精华液。被告曾在性侵时使用其中一种用品。
X母及X弟均不知X被性侵
X母和X弟确认,他们都很怕被告,亦不知X被性侵。X母提出在假期时带X一同返内地,但被告拒绝,指X要在单位做家务。此外,被告亦牢牢控制X,并曾称:“我生你出嚟,我要你生就生,我要你死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