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设医疗指示|灵实协会:病人家属宜及早沟通 非靠签冷冰冰文件
《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下周五正式生效,让年满18岁及精神自主的病人在特定条件下,可拒绝维生治疗。基督教灵实协会代表、灵实司务道宁养院院长梁智达医生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条例的实施是香港医疗发展的重要里程碑,除了为“预设医疗指示”及“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DNACPR)建立清晰的法定框架,更有助保障病人在失去行为能力后,其医疗意愿仍能获得尊重。他强调,及早沟通是落实预设指示及照顾计划的重要理念。
基督教灵实协会。
病人有能力表达时 宜与家人坦诚讨论照顾选择
梁智达强调,预设医疗指示从来不是一份冷冰冰的文件,而是应该结合“预设照顾计划”,让病人与家人及医护人员及早沟通、建立共识。他说,预设医疗指示最大的价值,不是在病人失去能力的那一刻,而是在仍然有能力表达意愿时,与家人及医护坦诚讨论自己的价值观、人生目标及照顾选择。
梁智达表示,很多家属在病人危急时要求“尽救”,并非不尊重病人的意愿,而是因为从未谈论过相关议题,在仓促之间难免充满内疚、恐惧及不舍。因此,预设照顾计划与预设医疗指示应该是一场家庭对话及心灵关怀的旅程,而不是单靠签署一份文件。
基督教灵实协会秀茂坪日间活动中心暨宿舍。(社署图片)
须商讨财务安排、照顾模式等 减轻家属抉择压力
梁智达续指,条例完成立法并不代表工作已经完成,更重要的是让市民理解及早沟通的需要。除了医疗决定外,病人与家人亦可趁仍具决策能力时,共同商讨财务安排、照顾模式及其他人生规划,减少日后家人面对艰难抉择时的压力。梁智达又指,相信新法例生效后,社区对照顾计划及预设医疗指示的需求将持续增加。
梁智达最后表示,香港最需要推动的不只是预设医疗指示,而是提升整个社会的生死素养。他指,当社会愿意及早展开生命对话,预设医疗指示便不再被误解为放弃治疗,而是尊重病人自主、表达爱与同行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