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前高官儿子肖锐 涉为父在港洗黑钱6400万 判囚6年9个月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前局长的儿子,被指在港助父洗黑钱逾6400万元,又讹称有1000万元资产申请投资移民,被控洗黑钱及使用假文件等罪。被告辩称确信:“母亲告诉我,相关款项是合法营商得来的”被裁定罪成。案件(DCCC 425/2025)今(23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钟伟强斥被告“正面冲击”投资计划的目的,惟没证据被告知属父亲贿款,其余款项亦来历不明,判监6年9个月。
被告被控洗黑钱及使用虚假文书
被告肖锐(37岁),被控4项洗黑钱罪及1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指他于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连同林启、姚谦、肖军及其他人,利用一个渣打银行、星展银行及汇丰银行的帐户,处理6406万元欵为罪行得益。他并涉在2013年1月28日,明知而使用一份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证明书,及该银行所发存折为虚假文书。
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指,被告在2013年透过景鸿移民顾问有限公司,以冈比亚居民申请入境,并提供2份来自建行武汉支行的文件副本。
求情称因被起诉与家人分离
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求情指,被告自被起诉后与家人分离,望法庭判刑时考虑案例及被告孤独地在香港生活了一段时间。
被告经营证券房地产生意皆失败
钟官判刑时透露,被告在港无案底,但他和其母在内地正受查。被告早年在武汉经营激光焊接生意,其后来港营商,涉足资产、证券、房地产均告失败,最终蚀几千万结业。被告妻子独力照顾女儿,被告错过见证女儿成长的珍贵时光。
所涉案件属严重欺诈
钟官指,入境计划的目的是吸引资金流入香港,使经济得益,唯被告的行为正面冲击其目的及成效,对经济体系有深远影响,是严重欺诈,法庭要判阻吓性刑罚,以儆效尤。钟官就各罪判囚2至5年半,部份分期执行,另因被告品格良好减刑3个月,最终刑期6月9个月。没收令一事则押后至10月7日处理。
被告父就抽水站工程曾索贿款400万
案情指,被告的父亲肖军,是前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内地基建承建商湖北国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润)董事姚谦,为想取得武汉抽水站建造项目合约,曾向肖军求助,肖军向姚索 400 万元人民币贿款。姚按肖军指示,在2016年1至2月,从不同银行帐户转帐472万港元到被告渣打银行的户口,但姚与被告两人的公司,并无业务往来。
污点证人称获批工程后存钱入被告户口
污点证人姚谦作供时透露,他在被告父亲协助下,曾成功取得人民币5千多万元的政府水泵工程,利润达一成半至二成。姚随后存入472万元到被告户口。
被告经地下钱庄将钱汇至香港
被告在 2004 年认识男子林启,二人成为朋友,林在2016年曾5次将款项经地下钱币兑换商转至香港。同年6至11月,林四度来往深圳和武汉,安排被告与地下货币兑换商职员会面,被告将多叠人民币现金交给职员,随后职员把相应金额的港币,存入被告渣打银行的户口。
被告称其母指款项合法营商得来
被告自辩时曾透露,其母曾给他几个装二数百万元的箧给他,他再到地下钱装将钱转到香港,强调母亲告知他,款项是合法营商得来,他未有过问详情,并称“母亲告诉我相关款项是合法营商得来,我相信是真的。”他亦透露,其母原本当护士,后来转为营商。
官指以被告背景必然知道资金受到污染
法官在裁决时曾指,被告是科技公司负责人,年薪只有14.4万元,其母给他2千万元“花红”叫他处理,他未有过问,亦不知母亲职位,形容是匪夷所思,认为以被告的背景,必然知道资金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