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管工涉诬告5市民乱抛垃圾 有人疑曾被通缉 8.27区院提讯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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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深水埗区管工,涉在2023至2024年间,诬告5名市民乱抛垃圾,导致有人被捕及被通缉,惟其中有人发现他“案发”时并不在港。该管工早前被廉署控告1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案件(WKCC 3676/2026)今(6日)提堂。裁判官陈慧敏应控方申请转介案件至8月27日在区域法院再讯,被告准以1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及接触证人。

被告罗锐(41岁,食环署管工)被控于2023年12月26日及30日、2024年1月22日及30日、2024年2月8日,分别在北河街与福荣街交界、钦州街与福荣街交界、鸭寮街与桂林街交界、青山道448号及大南街361号,向5名没干犯公众地方洁净或阻碍罪行的人,发出《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下的定额罚款通知书。

被告罗锐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汤致远摄)
被告罗锐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汤致远摄)
被告罗锐今在西九龙法院提堂。(叶志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