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涉奸酒醉女子 被告指事主自称30岁已婚 被她拉近后性交
保险经纪涉强奸刚相识的醉酒女子案(HCCC172/2025),今(7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被告出庭自辩。他称当日和友人在酒吧认识同场的事主,言谈间听到事主自称30岁并已婚,被告称他当时21岁,便向X称想请教感情问题。三人之后“转场”到被告友人的工作室。被告指X曾提及其情史,又曾对他说:“我想吹呀。”他理解事主意思是口交,他未给予反应。后来事主在沙发上呕吐,他为清洁而把X抱到房间,他之后往看X情况时,他指X说:“我想搞嘢。”并把他拉近,二人便性交,不久后事主叫停,他亦即时停下。
被告张聪睿,24岁,否认一项强奸罪,指他于2023年7月7日,在红磡鹤园东街3号卫安中心某室,强奸女子X。
被告指X言谈间曾自称是30岁已婚女士
被告自辩透露,他案发时21岁,在理大香港专上学院就读,同时兼任保险经纪,现时在玩具店任兼职。案发当日凌晨,被告和陈姓友人在尖沙咀一间酒吧消遣,期间X和X的女性友人同场。其后,被告和陈主动认识她们,X友人未有理会,X则同意4人同坐,X在闲谈时称自己30岁,已婚。
有感情烦恼想请教X
陈提议“转场”到其工作室,X同意,3人遂一同乘搭的士。在的士内,他们有讲有笑,被告称他当时有感情烦恼,想问女生意见,著X教她“追女仔”,X回应指“转场”后再教他如何“追女仔”。
指X曾透露与健硕游泳教练发生性行为
到工作室后,三人饮酒和玩游戏。当时他们相谈甚欢,被告著X教他如何“追女仔”,三人亦讲及各自的感情经历。X透露曾在饮酒时认识一名身材健硕的游泳教练,之后两人发生性行为,游泳教练事后陪她买避孕药。被告指,当时觉得X健谈和开放。
为清洁呕吐物而把X抱入房
被告续指,X之后在饮酒时,讲了两次“我想吹呀”,被告理解意指口交,但未有给予反应。此外,X指有醉意,不再饮酒,其后更在沙发呕吐。为清洁沙发,被告把X由工作室的大厅,抱X至一间房,放在另一张沙发上。
往看X情况时被X拉近并性交
被告和陈清洁后,陈到工作室外抽烟,被告则到X身处的房间,查看她的状况。X在房内望著被告,称:“我想搞嘢。”他指X把他拉近,两人之后亲吻,被告便为X脱下衣服,之后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和X性交。
X掴完陈后有一同抽烟
被告指约2至3分钟后,X称:“唔好啦,我想停。”被告便即停下。他问X是否不适,惟X未有回应。X到大厅时,陈刚从单位外返回大厅。她掌掴陈,谓:“你做乜唔阻止。”陈当时呆若木鸡,他和被告都不知怎样给予反应。X又表示要返家,并致电男友。被告指,X之后有陪同他和陈到工作室外抽烟,X当时未有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