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他人参与暴动 吴子乐申法援被拒 由私状代表10.8再提讯
在反恐第二案脱罪的被告吴子乐,涉在2019年量产和供应自制弓箭予2019年前线示威者使用,与另一男子同被控串谋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等罪,案件今(13日)在区域法院提讯,法官陈广池指,吴申请法援被拒,法庭原假定被告自辩,计划于今天订审期,但刚得悉吴将由私人律师代表,遂应其申请,把案件(DCCC 737/2026)押后至10月8日再讯,以待他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见。
同案另一被告则表示拟认罪,案件将于12月28日正式答辩。两名被告须还押候讯。
被告吴子乐申请法援被拒,但他现已有私人律师代表。(朱棨新摄/资料图片)
两被告均涉串谋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
被告吴⼦乐 (32岁,无业)及陈维亮 (34岁,摄影师)同被控1项串谋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指他们在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在香港一同串谋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暴动。
吴另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参与暴动”及“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指他于2019年11月14至15日期间,在香港非法煽惑一名身份不详的人及李芷盈,煽惑他人参与暴动;以及2019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期间,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