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子乐就串谋煽惑暴动案 到高院申请保释被拒 案件12.15再讯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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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前审结明爱医院及罗湖连环爆炸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被告吴子乐,获释后被指在2019年为示威者制造和提供武器,吴和一名34岁男摄影师,遭国安处起诉串谋煽惑他人参与暴动及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吴被拒保释。他今(10日)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遭法官谭耀豪拒绝,吴需继续还押至12月15日再讯。

吴子乐在爆炸案获后,遭国安处拘捕,并被控以其他罪名。(廖雁雄摄)

被告吴子乐 (32岁,无业)及陈维亮 (34岁,摄影师)同被控1项串谋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指他们在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在香港一同串谋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暴动。

吴另被控1项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指他于或约于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与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暴动。

案件早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时,陈未有保释申请。总裁判官苏惠德把案件押后至12月15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案件编号:HCCP 88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