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Sir”陈凯港与一名前督察讹骗按揭罪成 提上诉全部被驳回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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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海港Sir”的警司陈凯港与一名曾任督察后转职商人的朋友,涉于2019年串谋向两间银行隐瞒其警司身份,并讹称受聘于私人公司,以获取逾2600万元的按揭贷款。两人被裁定欺诈罪成,陈和该商人,分别被判监6年半和5年。两人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CACC111/2024)。上诉庭今(17日)下判辞,驳回两人的全部上诉。

上诉人陈凯港及汪浩毅,同被控两项欺诈罪。陈被捕时任警司,汪曾任督察,与陈在相若时间入职警队,后转职商人。两人经审讯后,陈被裁定两罪均成立,汪则首罪罪成。案件由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法官陈庆伟及杨家雄处理。

陈凯港曾是沙田警区助理指挥官。(陈凯港fb)
陈凯港被裁定罪成被判囚6年半。

上诉时辩称陈在核对资料才知做假

代表陈凯港的资深大律师许绍鼎在上诉聆讯指,陈把警司粮单和涉案的出众分红协议等交予按揭贷款代理,许质疑代理疑为了赚取佣金在案中做假,陈到东亚的办公室核对资料始知。

3名法官聆讯时已质疑其说法

三名法官多番质疑其说法,其中法官杨家雄指身居要职的人,都应知道申请表重要,但陈竟称前往核对资料时,没有看过申请表。法官陈庆伟则指,若代理作假,为何他们处理申请时,不提及陈的15万元警司月薪。许回应指,代理可能“贪方便”,认为只以出众分红协议,足以令银行批准申请,不需再呈交其他资料。

许强调,控方案情有很多疑点,而原审法官未有处理,如陈之后到东亚的一间马鞍山分行开户,以作日后还款之用,当时陈有告知银行自己是警司。 在判刑方面,许指原审法官采纳过高的量刑起点,又指陈曾经偿还涉款。

“华记正能量”的杨官华,今有到庭支持“海港sir”,但因法庭满座而未能进庭。(陈晓欣摄)

陈透过中介处理当中不涉身份被盗

上诉庭在判辞指,案中的主轴事实清晰不过,无可争辩。陈凯港在2项贷款申请,都是由他委托的中介处理,当中不涉身份被盗等问题。据陈申报,他是出众公司的雇员,月薪逾24万元,惟出众并非陈的雇主,他收取的款项亦非月薪,陈提供他任职出众公司总经理的信件,亦为虚假。在没有反面证供的情况下,上述证供已是强而有力的事实,陈的定罪上诉失败。

汪明知陈的表述造假但没有纠正

就汪浩毅,汪是陈的警队训练学校同期同学,汪明知陈的申请就薪金表述造假,惟他仍没作更正,同样驳回其定罪上诉。

案情涉精心策划绝不轻微

判刑方面,上诉庭认为案情绝不轻微,本案涉及精心策划,陈的收款户口由汇丰改至渣打,以隐瞒其警司真实月薪,他再将过去不固定的款项,变成每月定额自动转帐24.5万元,以“SALARY”代号代表,并提交月结单及虚假的出众公司信件予银行,藉诈骗行为得到两笔他不应获得的大额贷款。原审刑期虽非宽容,但亦非明显过重。

至于汪,上诉庭重申本案是精心策划,没有汪的参与及协助不可能成事。汪与陈的背景与品格并不相同,判刑有别汪亦并无理据感到不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