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电器投诉同比升18.5% 有顾客因洗衣机缺货要求退款竟弹票
【消委会/电器/投诉】近年不少电器商户主打即日送货服务,迎合消费者对效率及便利的需求,惟若货品供应、产品质素或退款安排都未如预期,此类消费争议该如何解决?消委会今日(18日)发布第598期《选择》月刊分享多个案例,包括有消费者购买价值4,200元的雪柜后发现未能制冷,电器店一直拖延退款;另有商户声称一台售价3,900元的洗衣机可即日送货,惟收钱后通知需延后两至三日,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扰攘超过两周后,收到的退款支票竟然“弹票”,最后两宗个案在消委会介入下才能得到解决。
消委会今年一月至七月共录1.432宗电器相关投诉,较去年同期增225宗,升18.5%。消委会表示会继续与海关携手合作,打击不良营商手法。
投诉个案一︰雪柜安装后未能制冷 电器店拖延退款
消委会今日发布第598期《选择》月刊,封面专题为《买电器勿掉以轻心》,内文分享两个电器相关投诉。其中,郭伯伯在12月23日在A电器店购买一台双门雪柜,费用约4,200元,商户安排翌日送货安装,惟雪柜完成安装并接驳电源后,一直未能制冷,上下层均没有冷气,机身亦持续发出噪音,至两日后情况仍未有改善。
郭伯伯于12月26日到该电器店反映雪柜故障,职员则表示未曾遇过类似情况,建议再观察一下。翌日由于雪柜仍未能正常运作,郭伯伯再次到店并要求退货退款,职员其后安排品牌代理商B公司的维修人员于12月30日上门检查。
维修人员12月30日上门检查后,指出雪柜有漏雪种情况,所以未能制冷。郭伯伯收到相关检查报告后,立即携同报告到该电器店,要求店方尽快安排收回产品及退款,随后两日他多次到门店查询进展,惟职员均表示需等待公司通知,没有具体回复,也没有退款时间表。
消委会介入后电器店即安排退款及收回雪柜
郭伯伯在此期间曾致电联络代理商B公司,查询新买电器品质问题的跟进安排,对方表示需由零售商跟进,然而因雪柜长时间无法正常运作,家中原本存放于雪柜内的食物已经变坏,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该电器店也没有具体跟进方案,他最终决定向消委会求助,希望同时与电器店及代理商商讨,以尽快解决事件。
消委会介入后,该电器店及代理商表示会双方商讨跟进,其后电器店表示已与代理商达成共识,并主动联络购买人处理事件。郭伯伯亦向消委会确认在翌年1月9日完成退款手续,雪柜在1月11日由该电器店安排收回。
郭伯伯并表示,由购买雪柜起计的10多天内,该电器店一直未有就退货退款安排作出明确回复,但在消委会介入后约一周内,电器店便迅速安排退款及收回雪柜,因此特意致函感谢消委会协助。
投诉个案二︰商户声称即日送货 收钱后通知需延后两至三日
朱小姐3月1日到C电器店购买一台洗衣机,以现金支付约3,900元。店员当时表示可即日送货,惟商户同日稍后时间却致电通知缺货,需延后两至三日才可送货。由于家中急需洗衣机,朱小姐不接受安排,要求取消交易和退款,店员建议她两日后亲身到店办理退款手续。
朱小姐两日后到该电器店要求退款,店员表示负责人当时不在香港,会计亦未上班,因此未能安排即时退款,建议她一周后再到店领取支票。其后朱小姐3月10日再度返回店舖,职员只提供一张日期为3月17日的期票,她只能无奈接受。
扰攘超过两周退款支票竟“弹票” 消费者失信心求助
不过,当朱小姐按时将支票存入银行时,银行却通知她支票未能兑现。有见事件已扰攘超过两周,商户仍未履行退款承诺,退款支票更出现“弹票”情况,朱小姐对该电器店彻底失去信心,遂向消委会作出投诉,希望可透过磋商以成功获得退款。
消委会联络电器店后,商户表示愿意立即作出安排,并通知朱小姐携同收据正本到店舖办理现金退款,惟朱小姐表示早前在领取退款支票时,已按商户要求交回收据正本,所以她仅保有收据副本。消委会于是再次与该电器店联络,提醒应尽快履行早前的退款承诺,最终电器店接受收据副本并全额退回现金。
海关个案︰苦主网购电器迟迟未能收货 商户切断联系
消委会又引述海关一宗于2024年初发生的案件,当时海关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成功侦破本地电器零售商不当地接受付款的案件,三名事主在网上格价平台寻找家电时,被一家电器零售商吸引。该商户的标价低于市场价格,并声称在新蒲岗的一间工厂大厦设有实体店,因而令事主放下戒心。随即透过网上付款或银行转帐付清全款,分别购买价值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抽湿机或干衣机。
付款后,商户透过即时通讯软件传送发票照片,上面清晰印有公司和客户资料,与及货品详情,格式井井有条,令事主未能察觉有任何异样,但到了约定的交货日期,事主却迟迟未收到货品。商户起初利用各种借口一再拖延,但当事主提出退款要求时,商户便切断所有联络。意识到受骗后,三名事主随即前往海关报案并录取供词,全力协助调查。
海关调查揭“实体店”不存在 商户现金流断裂继续收款
海关接报后随即展开深入调查,一边主动联络三名事主以搜集证据,一边全面盘查相关交易纪录。调查发现,该商户的唯一董事是涉案银行户口和相关即时通讯软件帐号的持有人。海关人员亦与“实体店”物业业主会晤,揭发该商户虽然曾于2019年租用该单位,但因长期欠租,业主早在2020年收回物业。换言之,该实体店在交易时根本不存在。
另外,商户的即时通讯软件号码因欠费而被停机,格价平台亦因接获大量投诉而终止了其帐户。种种证据显示,该商户在现金流断裂、显然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收取消费者款项,实属不当的营商手法。案发后,涉案董事一度离港数月,但在其回港后随即被海关人员拘捕及检控。案件于观塘裁判法院审理,法庭最终裁定该名董事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判处监禁10天,缓刑12个月。
消委会今年首七个月接1432宗电器相关投诉 同比升18.5%
消委会数据显示,今年一月至七月共录1.432宗电器相关投诉,较去年同期增225宗,升18.5%。消委会指,每年接获逾2,000宗关于电器用品的投诉,当中不乏涉及产品质素、供货延误、售后跟进,甚至跨境购物等争议,反映消费者在选购及使用电器时,经常遇到各类问题,情况令人关注。
消委会将继续密切留意行业发展,并适时向业界反映,借此推动业界改善,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体验,同时亦会继续与香港海关携手合作,打击不良营商手法,以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