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电骗一再被要求付款 女子主动求拘捕后突觉醒 男骗徒囚52月
两名女子先后遇电骗被骗约160万元,其中一名女事主再一再被要求付款后称:“你都系拉我啦。”反要没再收到电话,始怀疑被骗报警。警方其后拘捕一名男学生,疑在骗案中曾假冒警员向两女收款。他被捕后称,也曾收到自称公安来电,后来被游说假冒警员收骗款,他因而参与了骗局。
该男生今(19日)于区域法院承认2项欺诈及1项洗黑钱罪,求情称因抵受不住金钱诱惑而犯案,非案中主谋。暂委法官黎剑华指被告洗黑钱时已知是犯罪得益,认为他在案中属积极参与,又指现时电骗仍猖獗,加刑后判他入狱52个月。
被告伍晴朗,23岁,报称学生,承认2项欺诈及1项洗黑钱罪。他另涉3项洗黑钱及1项管有虚假文书罪,获准存档法庭不予起诉。
姓陈女事主问父借款发现被骗
案情指,姓陈女事主2024年5月12日收到自称深圳政府官员来电指她的内地电话涉骗案,之后有身穿广州公安局制服男子与陈视像通话,指涉款312万人民币。陈先被要求到九龙湾与一名特派专员见面。陈到部后见到被告,被告向她出示“林志朗”的虚假警察委任证,叫陈签署保密协议。陈同月21日按指示把150万港元给被告。
陈其后继续按骗徒指示,曾把45万元交给身份不明的女子,及转账约661万元到其他户口,她在同年6月24日因无钱向父求助,才发现被骗。
姓洪事主主动求被捕后无再接电话
另一名姓洪女事主,同年4月接到广州公安局来电,指其身份被盗用开户,要求洪付款调查,洪在5月14日到大埔见到被告,被告有出示委任证,洪给被告10万港元;她另曾向另一女子交出约55万元。同年7月10日,有骗徒向洪称有受害人自杀,要求洪再付款,洪回应称:“你都系拉我返去啦。”此后再没再收到电话,她始起疑受骗。
被告称也曾接假公安电话被游说收骗款
被告在同年7月29日被捕,他警诫承认曾冒警行骗,亦被搜出有伪造的警察委任证,又透露同年2月曾收到自称公安的来电,指他涉洗黑钱案,他亦觉可疑,后来获指示去收取现金,及向其他人派文件,对方又提供伪造警察委任证的电子复本供他列印使用。他取骗款后会存入同伙的比特币钱包,他从中取走一万元;他另曾在7月25日,按指示把85.9万元存入比特币钱包及另一银行户口。
求情称心思单纯经不起诱惑
辩方求情时,被告案发时兼职资讯科技工程师,他被指涉案,后来经不起对方游说,加上想赚金钱才参与犯案,指被告心思单纯,经不起诱惑,被捕后已坦白招认,并非案中主谋。
官称骗案未降反升决加刑
控方有要求加刑,黎官接纳控方说法,骗案在2026年并无维持下降趋势,且单在上半年已有逾4800宗,涉款达9亿元,比2025年高,故批准加刑。又指被告与同伙在数星期内骗取两事主约160万,判他入狱5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