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副教授涉摸内地女学者 曾为被告剥蟹壳 官觉互有好感裁罪脱
中文大学艺术系副教授彭鹏,涉在香港接待一名内地女学者时,在过马路和酒楼用膳时摸女方腰臀,被控两项非礼罪,案件(STCC 4464/2025)今(24日)在沙田法院裁决。
裁判官黄国辉指,过马路摸腰的指控,认为未能证明被告有非礼意图,判罪名不成立。另在酒楼的非礼中,黄官指案发前两人已有电邮书信,会谈及中大风景及谈天说地。案发时女方被摸无特别反应,更剥蟹递给被告,认为二人属互有好感,被告或误以为女方同意的接触,裁定罪名亦不成立,并准被告取回讼费。
被告是中大艺术系副教授
被告彭鹏,38岁,报称教师,根据中文大学的网页资料,被告是中大艺术系的副教授。他否认两项非礼罪,指他于2025年5月21日,在沙田泽祥街的士站及马鞍山海港酒家非礼女子X。
X以学者身份来港时认识被告
裁判官黄国辉裁决时重述案情,指X在2025年以学者身份来港时认识到被告,被告相约X在讲座前食饭,二人在中大行山,期间X谈及其父母,被告在香港的教职和薪酬等,X又称她喜欢海南岛,被告表示他在海南岛有物业。
X曾去厕所打电话告知朋友被摸
案发前几日,X想在5月20日请被告食饭,被告提议5月21日见面。当日两人先参观艺术展览,再到马鞍山的酒楼食饭。X指被告在过马路时“虚揽”她腰臀,其后在酒楼的水缸前,把手放其臀部,X去厕所打电话向友人讲述事件,之后回座位继续食饭。
作供时指遭被告虚揽腰臀
黄官指,X声称过马路被摸一事,她报警时未有提及,录口供时才称被摸臀部至少1次,庭上则称被“虚揽”腰臀。黄官认为被告有触碰X的腰,但两人当时在步行,没证据被告有猥亵意图,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两人电邮有谈中大美景
黄官指案发时被告与X已相识几个月,期间有用电邮联络,期间X曾说与被告相处开心,更形容两人一同在中大行山过程是:“难忘嘅校园冒险之旅。”又称她期待再见,并祝被告升职。被告则有回应说:“中大风景确实很迷人,但最美的风景是有你在身边谈天说地,谢谢你的祝福,有你的支持,能让我更珍惜这一切……”
X为被告剥蟹壳留下用膳两小时
黄官认为,这些电邮内容,反映两人互有好感。再者,X声称被摸后没有特别反应,之后留下用膳两小时,期间有为被告剥蟹壳。黄官认为,被告或误以为女方同意接触,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并可取回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