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误杀及欺诈案 鸿毅无代表出庭 官著首被告黄侠然作安排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大埔宏福苑于去年底发生大火,造成逾百人罹难,数千居民受灾。警方及廉署联合调查小组,控告大维修工程顾问“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和总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等7人,被控以误杀、串谋诈骗等25罪。

案件(WKCC2701、2702/2026)今(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鸿毅并无律师代表,总裁判官苏惠徊直接问亦是被告的董事黄侠然可否作安排,黄回应:“有啲困难。”因他在还押,苏官他自行处理,否则之后聆讯或在鸿毅缺席下进行。苏官按控方申请,把案押后至10月29日再讯。

3名获准保释的被告准继续保释

次被告侯华建。(朱棨新摄)
女被告钟素芬,是首被告黄侠然的妻子。(朱棨新摄)
女被告李敏,早前在高等法院获准保释。(朱棨新摄)

9名被告:黄侠然(40岁,鸿毅董事)、侯华建(54岁,宏业董事)、何建业(52岁,宏业时任董事)、吴跃(44岁,宏业时任董事兼注册检测员)、洪国伟(60岁,商人,黄的朋友)、钟素芬(41岁,银行职员,黄的妻子)、李敏(33岁,鸿毅的助理经理);涉案两间公司为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及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名被告被控串谋诈骗、洗黑钱、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等20罪。其中黄侠然、何建业、吴跃、鸿毅及宏业5名被告,另被控5项误杀罪。

首被告黄侠然(左二)是“鸿毅”的董事,他称因现正还押,为鸿毅安排代表有困难。图中左一为次被告侯华建。(宏福苑居民交流群组Facebook)
总裁判官苏惠德见鸿毅无代表出席,直接问首被告黄侠然可否作安排。

控方称需时检视最新证据

案件今提讯时,控方要求被告暂毋需答辩,并申请押后至10月29日再讯,让廉署检视最新得到的证据,和进一步调查;警方亦指需索取进一步专家证据。

鸿毅无代表出席官著黄作安排

鸿毅今继续未有代表,缺席聆讯。总裁判官苏惠德问及鸿毅董事的黄侠然,可否为鸿毅安排代表,黄回应指:“有啲困难。”又称他正被还押,苏官之后著黄自行安排,否则之后聆讯或在鸿毅缺席下进行。

苏官把案件押后至10月29日再讯,原获保释的3名被告:侯华建、钟素芬和李敏,准继续以原有条件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