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涉与5男性交 事主称曾用狗带性玩具 辩方反指事主带来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14岁少女涉在约1个月时间内,先后与5名在交友程式认识的男子非法性交案(HCCC94/2025),今(14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播放事主X最后部份的录影会面,另首3名被告的律师开始对X进行盘问。

X在最后部份的录影会面透露,她与小学教师见面时,该教师曾拿出狗带性玩具,并用该带套著她,要她赤裸爬行。代表教师的律师盘问时,反指该性玩具是X给被告的,指X称有人送给她,她怕母亲发现,故给了该老师,但两人并无使用。律师又指,X与该老师在酒店房内只在聊天,无发生性行为,X否认说法。

另两名被告的律师,亦指该两被告与X见面时,并无发生性行为,X一概否认。

五名被告分别为谭兆竣 (28岁,小学老师)、陈家明(33岁,地政主任)、吴启正(24岁,工程实习生)、曹杰庭(31岁,消防员)和黄栢康(28岁,YouTuber)。5人各被控一项非法性交罪,及一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曹杰庭另被控1项未经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此外,黄栢康被控2项袭击罪。案件发生于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女事主X案发时14岁。

首被告谭兆竣,被捕时报称教师,他的代表律师指,谭在酒店房内只与X联天,并无发生性行为。(朱棨新摄)
次被告陈家明,被捕时报称地政主任,他的律师指,X向陈提出口交及交,但遭陈拒绝。(朱棨新摄)
第三被告吴启正,被捕时报称工程实习生,他律师指,X当日上吴家只为补习,无发生性行为。(朱棨新摄)

X称曾遭小学老师用狗带套住

控方今早播放X的另一个录影会面,X在该会面称和小学老师在酒店房间性交时,小学老师曾使用性玩具。X指该工具是一条狗带,狗带连接一条绳。小学老师把狗带套住X,然后拖住绳,要X全身赤裸扒在地下行走。狗带上有一个球,该球放入X口中。

信任谭故同意玩性玩具

X其后接受辩方盘问,代表首被告谭兆竣的代表大律师指,X和谭在网上认识到见面,相隔不足一天,问X为何愿意玩该性玩具,X称因谭提出,她认为可以尝试,加上玩该性玩具不会使人受伤。X又称她容易顺从他人意见,且谭透露了他的背景,X认为他值得信任,因此相信谭。辩方问,该性玩具是否具侮辱性,X称当时有感到尴尬。

辩方亦指根据X的口供,谭在X的口内射精,问此行为是否具侮辱性,X不同意,指一般情况下都会发生,认为没有不妥。

辩方指X向谭透露被欺凌

X亦提到谭在酒店房内有问她读书情况,辩方指X当时亦向谭透露遭欺凌,及与同学关系不大好,她被排挤,同学会丢弃她的书包。X回应指不肯定有否讲及这些事。辩方续指,X有向谭透露,家人把注意力放在胞姐身上,她因此不开心,谭则拍X膊头安慰她,X否认说法。

指X送性玩具给谭

辩方道出其案情,指X和谭在房内没有性交,也没有使用性玩具,X也没有替被告口交,他们只是在聊天,又指该性玩具是X带到酒店,她当时向谭称,他人送她该性玩具,但不想带回家,以免遭母亲发现,X因此把它送给谭,X否认说法。

指X提出性交和口交遭陈拒绝

次被告陈家明的代表大律师指,X在录影会面中讲述陈在酒店房间何时洗澡有误,X承认有不肯定的地方,但否认其印象不可靠。陈的律师亦道出案情指,X在房间内提出口交和性交,遭陈拒绝,两人不欢而散,X否认说法。

质疑X称性交维持友谊的说法

第三被告吴启正的代表大律师盘问时,引述X的录影会面,指她在会面称,若不应约发生性行为,担心和他人的关系会中断。惟辩方指,X和多名男子性交后也没再联络,指发生性行为并不能建立关系,X回应说:“会维持到。”又称:“𠮶一晚都仍然系朋友。”但承认不能长久维持关系。

吴的律师指X上门只为补习

X在盘问时亦指,对性行为没有感觉、没有兴趣,性行为没有为她带来欢愉。辩方续问,跟一名陌生男子发生性行为,为她带来什么好处,X说:“可以做Friend(朋友)。”辩方随即指现实情况不是如此,X说:“可能咁啱。”辩方又指,X和吴在吴的单位内没有口交和性交,他们相约只是为了吴替X补习,而X也从来没有提及她14岁,X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