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涉与5男性交 写明未成年想阻性交邀请 反有更多人询问
14岁少女涉与5男非法性交案(HCCC94/2025),今(10日)在高等法院续审。事主出庭作供,控方并播放事主报案时的录影会面,她透露曾与8男性交,并谈及她使用社交媒体的经过。
事主X称,她在10至11岁已开始使用交友程式,当时已有人问她:“搞唔搞嘢?”她后来在户名加上“14岁”,以为明言她未成年,会减少这类要求,怎料反而更多人并问她是否有兴趣性交。
14岁少女X今在高等法院作供,控方先播出她的会面录影,并讲述事经过。(叶志明摄)
5名被告全部否认控罪
户名写明14岁反更多人约性交
事主X在2023年6月报后警所作的会面录影提到,她于10至11岁时已开始使用Heymandi。起初有人相约她外出,并问:“搞唔搞嘢?”她因此在Heymandi的帐户名称加上“14岁”,让他人得知她的年纪,以为这样便不会有人找她性交,怎料之后反而更多人约她性交。她便再加上“走甜”、“唔约”等字眼,并解释“甜”代表“色情”。她又称,她会和找她的人作普通闲谈,之后会:“变咗甜。”即谈及色情话题,并相约外出。
与地盘工人性交期间收母亲电话
她又提及曾有8次性经验,第一次发生在同年4月28日。她当天凌晨在Heymandi认识一名男子,之后在电话聊天。该男子自称是地盘工人,约X放学后性交。X称她不能到酒店,两人最终到X居住大厦的后楼梯性交。性交期间,X收到母亲的电话,查问X为何尚未回家。她挂线后继续和该地盘工人性交。
五名被告:谭兆竣 (28岁,小学老师)、陈家明(33岁,地政主任)、吴启正(24岁,工程实习生)、曹杰庭(31岁,消防员)和黄栢康(28岁,YouTuber)。他们各被控1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和1项非礼罪;曹另涉1项未经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黄则另渉2项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发生于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女事主X案发时1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