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CEO挪用公款逾6千万买名表 欺诈罪成囚10年8个月
上市公司万隆控股时任行政总裁周泓,涉讹称集团的子公司向3间供应商采购化妆品,令子公司支付6017万的货款。惟该三间供应商实际上是经营名表买卖,行政总裁向该三间供应商购入11只名表,款项由公司的货款支付。行政总裁上月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欺诈罪成(HCCC425/2024)。
法官郭启安今(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指,被告身为公司高层,却严重违反诚信。他滥用职权,以虚假的交易掩饰,以支付个人购买名表的费用,判他监禁10年8个月,并颁令被告需赔偿约5175万多元,并扣除他的1000万元保释金,用作支付部份赔偿。
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调查组高级督察方诗颖在判刑后指,是次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相信已收到阻吓作用。
被告周泓,62岁,时任万隆控股行政总裁(CEO)。他被控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在香港向万隆兴业商贸(香港)有限公司的职员,讹称须向禧锋有限公司、升富(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及冠豪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货物结清款项,意图使该职员开出16张总额港币 6017万元支票。
同案被告,万隆控股时任财务总监(CFO)朱嘉华(41岁),经审讯后被裁定欺诈罪不成立。
求情称被告家人需变卖家当付法律费用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的家人、一名前警司等替被告撰写求情信。辩方亦称,虽然控罪的涉案金额为约6000万元,但万隆兴业实际损失应为约5100万元。控方庭上补充,部份名表被变卖后,有800多万元存入万隆兴业的户口。案件为被告人生的污点,属毁灭性打击,家庭需变卖家当,以支付法律费用。
官斥被告严重违反诚信
法官判刑指,被告作为上市公司万隆控股的行政总裁,亦是子公司万隆兴业的执行董事,是次犯案严重违反诚信。他滥用职权和监守自盗,以虚假的交易掩饰,签发支票,以支付个人购买名表的费用。而本案犯案时间约15个月,涉及16张支票,涉款约6000万元。法官又指,被告透过中间人购买名表,案中亦涉及虚假的入帐纪录,认为他是有预谋和有系统犯案。
万隆因事件声誉受损
此外,法官指万隆兴业蒙受损失,它没有收到名表和化妆品。同时,万隆控股因事件声誉受损,事件亦影响公众对上市公司的管治和金融市场的信心。法官接纳案件对被告和其家人构成重大打击,但亦指被告因贪念犯案,它所带来的后果,但这些不是有效的减刑理由。
被告被禁当董事15年
法官最终判被告监禁10年8个月,并颁令被告向万隆兴业赔偿约5175万多元,扣除他的1000万元保释金,用作支付部份赔偿。此外,法官颁令禁止被告担任公司董事、行政总裁和财务总监资格15年。
被告案发时是公司行政总裁和执董
案情指,万隆控股集团(下称:上市公司)旗下有多间子公司,其中一间子公司万隆兴业商贸(下称:子公司),从事化妆品、个人护理品的贸易生意,被告是上市公司的行政总裁和执行董事,亦是子公司的执董。
公司发现财政状况有异展开调查
上市公司于2020年2至3月准备年报时,发现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的财政状况出现问题,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发现子公司的账目有异常。根据账目,子公司曾向3间供应商:禧锋、升富和冠豪,购买化妆品并签订合同,并支付6017万元货款,但合约没有列明货量和销售日期等。
发现涉案公司赠购入11只名表无相应发票
警方调查后发现,账目没有相应的购货发票,且该3间供应商并非从事化妆品生意,而是从事名表买卖。三间公司确认就卖钟表收款。调查亦显示,被告曾透过中间人,向这3间公司购买11只名表,部份表价逾百万元。惟子公司的账目没有这些手表的存仓纪录。
此外,子公司理应向三间供应商购入化妆品,再把货物转售予其他公司。根据发票,子公司曾向某些公司送货。惟有些公司没有再注册,亦有些送货地址是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