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督察叶文仪指警非法拘留及袭击索偿 曾指警员待她如黄丝暴徒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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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总督察叶文仪涉酒后在中大医院闹事,经审讯被裁定醉酒行为不检,被判缓刑。该案审讯时,辩方曾指叶不满警员的处理,更曾投诉被当如“黄丝暴徒”,她更曾不满地说:“你吔咁样对自己人。”

叶上周五(16日)入禀区域法院(DCPI3891/2026),指控警方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非法监禁或拘留,以及殴打袭击她,令其遭受人身伤害,现向警方及政府索偿。入禀状未有列明索偿金额。

原告为叶文仪,被告为香港警务处及香港特区政府。

女被告叶文仪指警员非法拘留及袭击索偿。(朱棨新摄)
女被告叶文仪被裁定行为不检罪成,被判缓刑,她现正等候上诉裁决。(朱棨新摄)
女被告叶文仪每次出庭都会穿上不同服饰。(朱棨新摄)

叶称遭非法拘留及殴打

叶在入禀状指,警方在2023年10月22日,在香港中文大学医院内,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非法监禁或拘留,以及殴打袭击她,令她遭受人身伤害,故向警方及政府就人身损害索偿。

叶曾质疑警员待她如黄丝暴徒

该案审讯记录显示,叶涉在案发当日被指在医院内袭击其母。警员接报到场后,曾劝叶冷静,惟叶不满并说:“你吔咁样样对自己人。”又质疑警员对她如“黄丝暴徒。”现场一名军装男警曾回应说:“你似自己人咩,你而家似帮办咩…..你有冇尊重自己,有冇尊重你职业,在我面前耍官威?”叶则指她很冷静,又强调:“我唔系癫㗎!”她被指拒与到场警员合作,及当众拉扯一名高级警司的裤袋。

叶已上诉正等候裁决

叶其后被裁定一项“醉酒时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成,被判囚15天,缓刑两年。叶不服定罪提出上诉,现正等候上诉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