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父多番向女儿施药性侵 官称无言语可形容的恶魔行为 囚13年

撰文: 陈蓉
出版:更新:

无业父亲涉多次向11岁女儿施用安眠药后,趁女儿入睡时大肆非礼,包括使用震动器,并曾企图强奸。女儿最终向母亲投诉报警。无业汉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认施用药物、企图强奸和非礼等8罪。案件(HCCC438/2025)。

法官陈庆伟今(16日)判刑时透露,被告有恋童倾向,并指他用异物插入事主下体,对事主伤害与用男性生殖器无异,且案件涉及严重违反诚信,及使用药物等加刑因素,形容无任何言语来可形容被告的恶魔行为,判他入狱13年。

被告KKC(53岁,无业)早前承认4项施用药物以获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为、1项企图强奸和3项非礼罪共8罪。案发于2022年12至至2023年4月,X当时介乎11至12岁。

被告KKC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3年。(叶志明摄)

被告求情信称已感羞耻

辩方指,被告现年53岁,在港出生,中三程度,现时无业,已与妻子分居,有入屋犯法及抢劫等案底。辩方引述被告的求情书指,他现时已感到非常愧疚,就他对X所作的行为亦感到羞耻,望法庭轻判。

被告5个月内4度犯案亲生女儿

陈官形容,这是一宗非常差劲的案件。被告是事主的生父,事主当年年仅11至12岁,被告却运用其地位作出严重侵犯,在5个月内4度犯案,程度由抚摸至尝试插入。被告过程中曾用药使事主失去意识,甚至在其哀求下仍无动于衷,直言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其恶魔般的行为。

报告透露被告称犯案想测试警方

官另引述精神科报告指,被告有恋童癖,心理专家认为被告有恋童倾向,但没有证据支持他有恋童癖。官引述指,被告的重犯机会属中等偏高,亦有幻觉认为被警方监视,解释犯案是想测试警方,惟法庭不接纳被告的说法。

事主受严重创伤不想重提事件

官指,事主因严重创伤不想再重提事件,因而无法索取其创伤报告。法庭理解其处境,亦不想再加深其痛苦。官称,被告在案中因为身体状况未能完事,但此情况与实质强奸无异,亦同样严重。

事主受药物影响至出现幻觉及呼吸困难

陈官强调,本案涉及严重违反诚信,事主非常年幼,难以反抗被告。被告在犯案时亦未有使用安全套,更要求事主触摸其阳具,均属加刑因素。被告使用大剂量药物令事主失去意识,对其健康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本案中,事主亦出现幻觉,该药物副作用甚至可以令她呼吸困难。

官指用异物插入与用生殖器伤害无异

官强调,从事主的角度而言,无论被告用震动器、手指或其他物品插入事主阴道,对其造成的心理伤害其实与插入男性生殖器无异。法官认为,被告被捕时,警方已掌握他曾使用药物犯案的资讯,他才和盘托出,未能给予任何刑期扣减。在考虑所有因素后,判囚13年。

X睡梦中觉痛醒来发现遭性侵

案情指,被告、X及X的兄长自2022年7月,在旺角一单位居住,X母则居于另一单位。同年12月,被告让X服食安眠药。X服食后入睡时感到痛楚,醒来发现裤被拉下,并见被告舔及指插其下体,被告并问X是否感舒服。被告继而企图强奸,但因阳痿而不果,但仍继续摸X胸和吻她。

叫X服维他命丸实为安眠药

在2023年1月,X同样服食被告提供的安眠药后,睡梦中被弄醒,发现被告在非礼她。X其后向被告发讯息,明言不喜欢及叫被告不要再做,被告回复明白,并要求X不要告诉他人。同年4月,被告两次叫X维他命丸,该些药丸实为安眠药,X服食后晕眩入睡,被告再趁机非礼。

警方搜查发现壮阳药和震动器

X在同年4月致电告知母亲遭被告性侵,事件最终报警。警员在单位内检获多粒壮阳药和一个震动器。被告警诫下承认犯案曾向X使用震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