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淫辱亲女十年 官指事主犹如活在地狱 斥被告麻木不仁囚22年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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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工在女儿13岁起强奸她十年,甚至在女儿发烧和月事时也不放过,叫女儿淘宝买壮阳药,女儿因常遭被吿家暴,只有哑忍多年。她成年后录音收集证据,在1次被奸后报警,体内验出被吿的精液。地盘工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认14项强奸和1项肛交罪(HCCC154/2026)。

暂委法官郭栋明今(18日)判刑时直斥被吿行为变态,指其女儿十年间恍如活在地狱,被告与心理学家会面时,却指女儿夸张,听案情只是冷笑以对,认为其认罪流于表面。郭官斥被告对亲女麻木不仁,把她当作性玩具,判监22年也无法抵消女儿承受的痛楚。郭官同时亦寄语女事主要重新上路。 

被告YS,48岁,地盘工人。他被控于2014年至2024年间,14次强奸X和1次未经X同意下肛交,X于涉案时介乎13至23岁。被告个子不算高,约1.6米,听取判刑时一直低头。

被告YS在高等法院认强奸等多罪,被判囚22年。(叶志明摄)

官称曾考虑判无限期监禁

法庭早前为被吿索取心理报吿,暂委法官郭栋明指由于被告有机会对社会造成危险,因此他一度考虑判处无限期监禁。如今报告虽然指被告的重犯风险介乎低指中等,没有恋童癖,但被告与心理专家会面的表现值得一提。

指女儿夸张听案情时冷笑对待

郭官指,被告描述案发的经过不符案情,并指女儿夸大案情,听到案发经过时更冷笑以对。专家指,被告轻视案情和对女儿的影响,悔意流于表面。郭官指,被告认罪只因他知道自己无可避免会入罪,并非真诚悔意。

X在街见到貌似被告人会感害怕

郭亦引述X的创伤报告,X事后有创伤后遗症,偶尔闪现痛苦回忆,出现社交退缩,需要持续接受辅导。她害怕在街上见到貌似被告的人,并相信被告获释后会对付她,她想过离开香港以保安全。

官形容X的十年恍如活在地狱

郭官形容,案发十年X恍如活在地狱中,被告对亲女麻木不仁,任由野性释放,将女儿当成性玩具,案情严重。郭官就15罪采取8至12年起点,最终判监22年,明言被告的所作所为,判监22年也不为过,却无法抵消女儿承受的痛楚。郭官指,被告行为良好或可在15年后获释,希望被告在狱中真正悔改,同时寄语X忘记过去,重新上路。

X自幼已遭被告暴力对待

案情指,被告是女事主X的生父,X于2000年出生,她出生后与父母居于深圳,她的弟弟在2004年出生。被告脾气暴躁,全家都很怕他,X上幼稚园时已遭被告责骂和打,被告心情欠佳时会向X掷物,或拳打脚踢,X的身体和四肢经常有瘀伤,亦常遭被告掌掴至面肿,她从少便不敢拒绝父亲的要求。

约13至14岁时开始被强奸

被告于2012年获批来港,他周末会返内地探望家人。他在2014年首次在深圳的家中,把X推在床上并在没使用安全套下把她强奸,这是X的首次性行为,她被奸后下体流血。此后,X于2014至2016年来港并居于被告在沙田的铁皮屋时,亦多次遭被告强奸,曾一天被强奸两次,亦有在经期来潮时被奸。

随母来港后与被告同房

X与母亲于2016年申请到单程证来港,并居于被告元朗的任所,被告要X与他同房,从2016至2020年间,被告多次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强奸X,并曾与X肛交,X大感痛楚并挣扎,被告之后再与X性交。

发烧生病亦有被强奸

被告亦曾在X发烧和患上荨麻疹(俗称风癞)时强奸她,X曾问被告为何在她生病时仍这样对她,被告回应说,X身体发热时性交令他感到温暖舒适。

反抗被抓伤胸部而流血

X一家在2020年搬到石硖尾居住。被告多番在X母外出或返回内地时强奸X,有次X作出反抗,被告愤怒指斥X不跟他的要求,又大力抓伤X的胸部,X被强奸后见胸口有三道抓痕,其中一条抓有流血。她事后有拍下照片,并储存在手机。

2023年起开始暗中收集证据

X知道被告会趁在家人不在时性侵她,她在2023年1月在床上放置手机,并开启录音功能。被告有趁机入房迫X替他手淫及替他口交,并把她强奸。X于

2024年7月最后一次被强奸。她感忍无可忍,被奸后即往报警,经检验后在其体内找到被告的DNA和精液。X亦向警员讲及被告打她和家人的经过,并指一家人都很怕被告,她哑忍多年,怕被告会争夺其弟的抚养权。她指被告会在非“安全期”不用安全套下强奸她,之后会给她避孕药。

妻及子确认害怕被告

被告被捕后保持缄默,并在单位内检获助阳具勃起的药膏和润滑剂,亦有女性催情用的精华液。X母和X弟确认他们都很怕被告,亦不知X曾被性侵。X母指被告会阻止她带X回乡,因他要X留家做家务,又曾言:“我生你(X)出嚟,我要你生就生,我要你死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