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20岁男子报读本地高级文凭 提交假学院学历 认罪判囚2个月
入境处今日(20日)公布,一名20岁来港就读的内地男子,向一间本地专上学院提交虚假的海外学院学历证明,以报读本地高级文凭课程,并向入境处申报该虚假学历。经调查发现,该海外学院事实上并不存在,其后该名内地男子被控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他早前承认控罪,今日(2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两个月。
入境处公布,一名20岁来港就读的内地男子被控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资料图片)
被告透过中介安排取得虚假学历证明
入境处公布,2024年11月与警务处就一宗怀疑虚假学历的案件,展开联合调查。调查显示,被告涉嫌向一间本地专上学院提交虚假的海外学院学历证明,以报读该校的高级文凭课程,其后被告在获得本地专上学院取录后,于来港就读的进入许可申请中,同样向入境处申报该虚假学历,更声明曾在该海外学院修读为期3年的文凭课程。
入境处续指,被告在警诫下辩称,透过中介安排,在该海外学院的内地分校遥距修毕一个为期两个月的课程,并取得涉案的虚假学历证明,其后利用该学历报读本地的高级文凭课程,惟入境处的跟进调查发现该海外学院事实上并不存在。
最后被告被控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他早前承认控罪,今日(2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两个月。
被告10月20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两个月。(黄宝莹摄)
入境处︰切勿误信透过任何非法途径或假资料来港读书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或安排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元及监禁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根据《盗窃罪条例》,任何人以欺骗手段而不诚实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
入境处提醒,申请人切勿以身试法,误信可透过任何非法途径或虚假资料,获取批准来港就读或居留,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来港就读许可或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来港就读或居留资格及面对相关刑责,而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