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致苑厨厕渗水湿度超标 专家指不达交付标准 房署否认MiC问题
九龙湾的绿置居宏致苑自今年2月落成交楼后,多次被投诉单位质素欠佳。《香港01》接获最业主曾先生投诉,花近两百万元买入单位,希望让母亲居家安老,岂料今年6月收楼后,发现厨厕不论墙身、地面现渗水,且湿度极高,厕所地台更高达99%。他指,希望房署正视问题,按专家建议执修,令母亲早日迁入,并慨叹道:“作为一个市民,点同一个政府斗?”
有验楼师估计与组装合成法(MiC)施工时有关,因建筑时经历下雨天,每个“盒仔”组件叠上装嵌,遭沾湿地方的水份,无法被完全抽干,令水份积存在组件间,引致内里湿度高的问题,直言单位未达交付楼标准,更存在渗水隐患,若强行入住,屋内物品会容易发霉。
房屋署回复称,“完全排除建筑期雨水积聚于预制组件之间导致渗漏的可能”,指防水层下地台混凝土表面干爽,又称已完成修缮。
6月收楼惊现墙身厕所渗水 地台湿度高达99%
曾先生购入宏致苑喜致阁高层一个单位,他于今年6月成功收楼,原打算让年届79岁的妈妈入住、安享晚年,但为单位检查的瞬间,却让他大为震惊,厨房、厕所渗水非常之严重,“墙身基本上(湿度)有六七十,厕所地台企𠮶位置系(湿度)99%,至接近100%。”据曾先生提供的图片显示,当时厕所地面有明显水渍,近镜更见小水点。
曾先生随即向与房署反映,双方周旋五个月,署方一直无解释湿度高的原因,曾派员上门执修至少3次以上,问题始终未有解决,更衍生其它问题。
房署至少执修3次仍未根治问题 重铺厨房地砖变空心砖
他说,房署有次派员维修,重铺厨房地砖,从事建筑行业的他再检查,却发现厨房有一半地砖变为空心砖,“空心砖即系将来有机会入水,之后就成块砖隆起,我真系好担心,特别系有老人家(住),将来仆倒咁点算?”
房署10月21日重新铺墙身地砖 称无再发现渗漏
根据房署回复,工程团队于8月25日主动移除厨房和厕所低位墙身的瓷砖、地砖及防水层。承建商更额外进行长达8小时的蓄水测试,确认没有任何渗漏问题后,为单位重做防水层,并于10月21日重新做好墙身及地砖,其后的试水测试亦完全没有发现任何渗漏情况。
验楼师称无法达交付标准 强制搬入物品会发霉
在房署执修后四日,《香港01》记者于10月25日与工程监督霍维德一同检验单位,厨房及厕所表面上未见水渍,但以湿度检测仪量度厕所地面,仍然达92.6%,墙身约45%,是重灾区;厨房地面湿度亦达73.2%,墙身约45%。他指,墙身地面一般而言湿度仅为约10%,最高超标约8倍,直言单位无法达到交付标准。
他认为,房署“无心”找出问题根源,厨厕墙身和地面湿度高,反映底下存有大量积水,直指单位尚存渗水隐患,若户主强行入住,单位内的物品在不久后便会发霉。
料涉MIC建筑法施工问题 雨天砌“盒仔”无抽干水份肇祸
霍维德认为,问题与MIC建筑法涉及的施工问题有关。MIC建筑法即在厂房内预先制造独立的立体组件,再运送到施工现场进行装嵌。霍维德估计,楼宇建筑时经历下雨天,每个“盒仔”组件放上另一个装嵌时,组件表面遭沾湿的地方,无被完全抽干水份,当工程人员以混凝土封上四边,会令积水“困在”其中。
他指,传统楼宇建筑是实心楼面,惟MiC“每盒”组件之间需有“中空楼面”,变相雨天施工时,“盒仔”间更易存积水,即使有规定设排水洞,亦未必确保可彻底排水。
须不损害结构前题下 外墙及渗水裂痕高低位钻孔排水
至于厨房地面在执修后出现超过一半“空心砖”,霍维德指,地砖一般以胶沙铺贴在地面,但单位的湿度过高,影响胶沙的黏合度,令砖块无法贴实接触面,出现“空鼓”情况,而非工程用料出现问题。他续指,房署在外墙施工时涂上油漆,进一步导致水份无法向外释放,墙身“谷起”的水痕便是证明。
对于如何切底解决瓷砖湿度高的问题,霍维德建议,房署于不损害结构的前题下,于外墙及渗水裂痕的高低位钻开直径30毫米的导水孔,让积水自然流出。
房署否认与MiC有关 防水层下地台混凝土表面干爽
房署回复《香港01》表示,完全排除建筑期雨水积聚于预制组件之间导致渗漏的可能,指现场检查证实,防水层下的地台混凝土表面干爽,厨厕与客厅的分隔墙低位亦没有渗漏迹象。
署方则指,工程团队接获报告后随即到场视察,于厨房及厕所的地砖发现水印。经详细检查,厨房的水印是“预留煤气开口边的批荡轻微收缩,因而出现细小缝隙导致渗水”;而厕所的水印,则是“浴室去水位接驳配件损坏所致”,已完成修缮。
至于执修后出现的“空心砖”问题,署方表示,承建商跟进检查后已更换有关的地砖。
作为一个市民,点同一个政府斗?
收楼约五个月至今,曾生尚未安排装修,入伙仍遥遥无期。他形容,“一个老人家本身期待可以住新楼,结果系好失望”。
他解释,担心房署会以“曾作改动”为由,拒绝跟进单位状况,“喺其他嘅新闻睇到,房署如果一入嚟,见到你钻口钉,佢都可以赖嘅,所以我系唔够胆装修,入嚟摆低啲嘢都唔敢”。
曾母现居于房署辖下的公屋,曾先生指,早前曾接获房署的信件,要求曾母于8月搬离公屋,但因宏致阁单位仍在执修,房署才暂缓搬迁要求。
曾先生的单位以市价近200万购入,每月供款约8,000元,月付625元管理费,又仍须缴付每月约1,800元的公屋租金,形容承受很大压力。曾先生在报道出街前,曾向房署要求按霍维德的建议执修不果。他说,只希望房署按专家建议行事,让其母尽快入住单位,又无奈道:“作为一个市民,点同一个政府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