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陈文慧转发批评法官贴文 大部份上诉驳回 需付九成讼费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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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陈文慧涉在反修例期间转发多篇撑警或骂法官的贴文,并遭到投诉,大律师公会最后只裁定她转载并附和一篇提及前首席法官李国能是“极品”的Facebook贴文成立,裁定她2项投诉成立,下令谴责陈及就她不合作态度罚款4万元。

陈不服裁决作出上诉(CACV566/2024),上诉庭今(26日)颁下判辞,认为陈就不合作态度上诉得直,免其罚款4万元,但指陈作为执业大律师,却转发毫无事实根据,内容带贬低司法机构前首长的文章,并有留言附和,无疑是损害公众对司法的信心,驳回陈的大部分上诉,并下令她要支付九成上诉讼费。

上诉人为陈文慧,答辩方为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

大律师陈文慧被指转发批评法官贴文被投诉。(资料图片)

大律师公会接获对陈的5项投诉

上诉庭在判辞指,陈在2016年起获认许为大律师,大律师公会在2021年接获5项投诉,指陈的Facebook贴文违反《行为守则》(Bar Code),损害司法公正,或可能削弱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被指转载多篇撑警或骂法官贴文

陈在2019年及2020年在其Facebook帐户发布或转载的撑警或骂法官、黄丝的贴文,提到:“要说纵容暴力,香港的法官认第二,全世界都冇人敢认第一。真要多谢法官们赐给香港今天的乱局。”、“畜生暴徒!支持牠们的包括大律师公会和不少法官都是人渣垃圾!”、“黄尸曱甴是香港最低劣的畜牲”、“阿Sir越做越好!乱世先出英雄!暴‍徒越来越样衰!监牢地狱等紧牠们!”、“拉哂坐监!慢慢还啦暴徒!”、“香港搞到咁样衰,真系多得呢D法官唔少!有佢地做法官点止暴制乱呀!”、“回带睇睇香港的司法!极品李国能”等。

其中一篇贴文有留言被裁投诉成立

陈否认所有指控,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认为其中6则贴文证据链断裂,驳回投诉,但接纳陈转载:“回带睇睇香港的司法!极品李国能”一文并留言:“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的投诉成立,就陈的不合作态度罚款4万元,及要陈付讼费。

陈称家人会共用Facebook帐号

陈不服裁决,提出上诉,指公会在聆讯对她不公。陈提出,表示其家人会共用她的Facebook帐户,陈的兄弟当时亦有作供指他是转载和留言的人。

陈的兄长在美经营殡仪馆

惟审裁组认为,陈和其兄弟的证供完全不可信,指陈的兄弟当时已移民美国得州20年以上,在当地经营殡仪馆,不相信陈的贴文会引起其兴趣,批其证供不合逻辑,认为他只是想抓住救命稻草,上诉庭认同审裁组看法。

社会动荡不安时转载6年半前的旧文

陈另争议,“极品李国能”一文仅是旧文,文章原刊登在报章专栏,网上亦一直流传,没有影响公众对司法的信心。陈质疑审裁组无法解释转载文章如何构成职业失当,并指文章可视为监督司法运作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合法言论。审裁组裁定,陈在香港社会动荡不安的时期转载6年半前的旧文,意图必然是制造对司法不公的偏见。

转发无根据文章无疑损害公众对司法信心

上诉庭指,陈身为执业大律师,却转发了一篇明显贬低前司法机构首长、且毫无事实根据的文章,并附上表示赞同的评论,行为无疑损害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只被裁定态度不合作一项理据得直

陈另认为,她最终只有1则贴文被裁定有罪,认为公会应与她摊分讼费,上诉庭认为无权干预公会决定。上诉庭最终指,除了陈因态度不合作被罚4万元此理据得直外,其余理据全部被驳回,另下令陈须支付上诉的9成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