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满桌球选手态度傲慢 无业汉把选手推出马路 企图伤害人罪成
无业男疑不满桌球选手在比赛时态度傲慢,涉把该选手推出马路,令该选手撞到一辆正要驶走的巴士,导致其手部受伤。无业男否认企图导致他人受伤害罪,案件(DCCC88/2025)今(28日)在区域法院裁决。
暂委法官黄雅茵指,被告施袭前曾在事主身后徘徊,认为他决意把事主推出马路,是有意图施袭,故裁定他罪成,但指被告只不满事主的言行,便作出袭击行为,对其精神状态存疑,故把案押后至11月24日判刑,以索取其精神科报告,被告期间须还押。
被告谢智康(29岁,无业)被裁定1项有意图而企图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指他于2024年10月14日在九龙新蒲岗太子道东638号誉.港湾外的巴士站,意图使陈嘉健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企图非法及恶意导致陈的身体受严重伤害。
称无乜用力只是想淡化责任
黄官裁决时指,尽管从闭路电视片段无法看清被告如何推事主,但结果同样引致事主向前摔倒,显然与他在录影会面中所指,当时“无乜用力”的说法只是为了淡化责任,与事实不符。相反,事主的证供并无内在矛盾,接纳他是诚实可靠的证人。
案发前曾在事主后方徘徊
黄官又指,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在案发时曾在事主后方徘徊。在他袭击事主前,巴士已准备开行,被告必然意识到巴士司机会开车。事主起初并没有被推到马路上,惟被告再度出拳施袭,决意要把事主推出马路上,故认为他犯案时,是有意图把事主推出马路,及令他被车辆撞到,因而裁定他罪成。
官对被告的精神状态存疑
庭上透露,被告曾任仓务员,有三项案底。黄官认为,被告因对事主的言词不满,便袭击对方,对其精神状态存疑,遂押后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报告。
陈在巴士站突被人推出马路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于2024年10月14日晚,在新蒲岗的“新天地桌球城市”观看陈嘉健和区子轩的桌球赛事。陈及区赛后离开时,被告一直尾随他们到附近巴士站,并在一辆98C巴士正要驶走时,被告突把陈推向该巴士,陈失平衡跌倒,肩膀撞到巴士车头,手腕扭伤。被告亦因推撞而失平衡。区见状拍打巴士示意停车,被告则趁机逃去。陈左上颌及右手腕擦伤,右肩及左手腕有压痛。
被告指陈态度傲慢而找机会报复
被告两天后被捕,他警诫下称,因不满陈比赛时态度傲慢,遂在赛后找机会报复,一时冲动而袭击陈。被告又称曾用右手肘击打陈的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