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168死|误杀诈骗案押后讯 家属同意体制须改革
大埔宏福苑于去年底发生大火,造成逾百人罹难,数千居民受灾。警方及廉署联合调查后,以“误杀”及“串谋诈骗”等共25罪,起诉大维修工程顾问“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和总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等7人。案件(WKCC2701、2702/2026)今(2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堂。总裁判官苏惠德应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4日再讯。
有宏福苑灾民到庭旁听,其中失去妻子的叶先生称,他知道今天政府公布大火调查报告,叶称他仍未阅读相关报告,但同意体制须改革。
在事故中失去妻子的叶先生今有到场旁听,就刚发表的大火报告,叶回应指,仍未阅读相关报告,惟现时并非“讨价还价嘅最低消费”。被问及是否对报告感不满,叶指:“咁又唔系好不满嘅。”他称现时仅初步了解该报告,但同意体制须改革,而非仅修补条文漏洞。
鸿毅并无代表出席
9名被告:黄侠然(40岁,鸿毅董事)、侯华建(54岁,宏业董事)、何建业(52岁,宏业时任董事)、吴跃(44岁,宏业时任董事兼注册检测员)、洪国伟(60岁,商人,黄的朋友)、钟素芬(41岁,银行职员,黄的妻子)、李敏(33岁,鸿毅的助理经理);涉案两间公司为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及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名被告被控串谋诈骗、洗黑钱、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等20罪。
另有5项误杀罪,涉及5名被告:黄侠然、何建业、吴跃、鸿毅及宏业,他们被指误杀宏福苑5座楼宇共168名死者。鸿毅今天并无代表出席。
鸿毅已被颁令清盘
控方指,鸿毅早前遭高等法院颁令清盘,现已有临时清盘人,高院亦批准可继续检控。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1月14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见,检视是否需要新增或修订控罪;警方亦需要再进一步调查及索取专家意见,目标下次提讯时完成上述程序。
苏官指没代表出席可视作不认罪
苏官问首被告黄侠然,是否不打算授权代表鸿毅。黄表示,现已有临时清盘人处理,是否亦可交由对方作安排。惟官指,清盘人不会在本案代表鸿毅,黄表示需要再索取法律意见。官强调,没有代表出席可视为不认罪,但可能需花费更多公帑及法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