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黄大仙银凤街扫黄检按摩油毛巾等 拘3女涉管理及助管卖淫场所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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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25日)下午约5时半展开扫黄行动,突击搜查银凤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检获按摩油、一次性床单及毛巾等证物。

行动中,人员在单位内拘捕一名52岁本地女子,涉嫌“管理卖淫场所”;单位内另外两名分别43岁及48岁本地女子,涉嫌“协助管理卖淫场所”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在黄大仙银凤街扫黄,拘捕3名女子。(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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