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大南街捣淫窟拘58岁男主持 检记帐簿、避孕套及毛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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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3日)下午在区内展开代号“雷霆” 及“搜鹢”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大南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并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
行动中,人员于该单位内拘捕一名姓林(58岁)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下月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呼吁市民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例,并重申将继续严正执法,打击各项非法活动。
根据香港法例第139章《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