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翁携1781支私烟抵港被海关拘捕 判监4星期及罚款$1200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海关于8月29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一名83岁抵港男旅客,在其携带的斜孭袋及购物袋内,检获1,7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7,000元,应课税值约5,000元。

该名老翁被捕,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今日(9月9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星期及罚款1,200元。

行动中,海关检获1,7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7,000元;涉案83岁老翁今日(9月9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星期及罚款1,200元。(海关提供)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