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82宗各类骗案及洗黑钱共$1.5亿 84人被捕 多为傀儡户口持有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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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西九龙总区及其辖下分区于9月15日至26日,在区内展开代号“火痕”的打击诈骗及洗黑钱行动,于全港多区拘捕84人,分别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调查显示,被捕人涉嫌与82宗诈骗案件有关,当中包括网上购物、投资、电话及求职骗案等,涉款共约1.5亿元。

被捕人包括51男33女(17至71岁),大部分怀疑为傀儡户口持有人。当中包括两名持香港身份证的尼泊尔籍男子、4名菲律宾籍女佣、3名印尼籍女佣、2名持香港身份证的泰国籍女子,以及7男2女持双程证内地人;其余被捕人为本地人。

警方西九龙总区及其辖下分区以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洗黑钱”,拘捕84人,相信他们与82宗骗案有关,涉款1.5亿元。(资料图片)

警方重申,“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0年。

洗黑钱亦属严重罪行,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条,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为加强打击利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警方会对检控傀儡户口持有人洗黑钱罪时向律政司征询意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重刑罚。

市民如有任何怀疑,可致电警方24小时“防骗易”热线18222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