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捣淫窟检记帐簿 男主持被捕遭起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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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今午(13日)在区内展开代号“雷霆”(THUNDERBOLT)及“搜鹢”(STEMPICKER)扫黄行动,突击搜查上海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

人员于该单位内,拘捕姓刘(52岁)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10月1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139章《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警方呼吁市民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例。警方将继续严正执法,打击各项非法活动。

警方拘捕一名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