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装修公司放厨砖于公共地方遭破坏 警查大量天眼拘两13岁少年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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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4日)接获一间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报案,指其放置在葵涌安荫邨公共地方对开的厨砖被人破坏。
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翻查大量闭路电视及深入调查后,今午于葵涌安荫邨,拘捕两名均13岁、持香港身份证的巴基斯坦裔男童,他们涉嫌“刑事毁坏”,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中,人员检获被捕人怀疑犯案时穿着的衣物;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继续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摧毁或损坏财产”,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