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港岛东区放蛇打击白牌车 拘两男司机扣查两部七人车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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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港岛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今日(22日)在东区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俗称白牌车)行动。

人员乔装乘客,成功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到达目的地后,拘捕两名分别41岁及42岁的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被捕。两部七人车目前被扣留在鲗鱼涌汽车扣留中心,以作调查及进一步检验。

警方扣查两部七人车。(左朗星摄)

港岛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高级督察黄嘉颖指,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派员乔装为乘客,于东区分别登上两辆私家车,到达目的地后拘捕司机。(左朗星摄)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保障。

警方派员乔装为乘客,于东区分别登上两辆私家车,到达目的地后拘捕司机。(左朗星摄)
港岛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黄嘉颖高级督察交代案件。(左朗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