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上海街冚“指压”淫窦 检帐簿、避孕套拘51岁男主持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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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今午(30日)在区内展开代号“搜鹢”扫黄行动,突击搜查上海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行动中,人员在该单位内检获一批证物,包括记帐簿、避孕套、毛巾及一块印有“指压”的广告牌,列明营业时间及价格。
人员于该单位内拘捕一名51岁姓林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11月28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人员于该单位内拘捕一名51岁姓林本地男子。(警方提供)
警方检获的证物包括一块印有“指压”的广告牌,列明营业时间及价格。(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第139章《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