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停车场男工遭石膏板压毙 劳工处展开调查 发暂时停工通知书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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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昨日(14日)发生致命工业意外。53岁周姓男工人在葵泰路一个露天停车场搬运大批石膏板时,被倒下的石膏板压中,当场吐血失去知觉,送院不治,案件列“工业意外”。劳工处今日(15日)发新闻稿表示高度关注事件,已派员到场调查,并向涉案雇主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在现场进行处理石膏板工作,直至处方信纳雇主已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

一名男工人在葵涌葵泰路一个停车场搬运石膏板期间,被石膏板压中昏迷,送院不治。(王译扬摄)

劳工处今日发文表示,高度关注昨日下午在葵涌一停车场内发生的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工在处理一堆以直立形式放置的石膏板期间,被突然倒下的石膏板压着,送院后证实不治。对于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劳工处十分难过,并对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劳工处发言人指,得知意外发生后,处方已即时派员到意外现场展开调查。处方已向有关雇主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在该工作地点进行处理石膏板工作,直至处方信纳有关雇主已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

劳工处正全速进行调查,以确定意外成因,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定会依法处理。

为防止雇员在工作期间被突然翻倒的物件压着,劳工处提醒雇主及处所占用人必须确保物件以安全的方式存放、堆叠或妥善承托,并选择合适的机械工具及方法稳固,防止物件翻倒。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两年;或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300万元及监禁6个月。

就昨日的意外,劳工处会于日内透过其“职安健 2.0”流动应用程式、网页及电子邮件发放“职安警示”,通知持责者、工会和安全从业员专业组织等,简介意外事故和提醒业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意外发生。

敦促雇主必须履行《雇员补偿条例》的补偿责任

劳工处会敦促有关雇主必须履行《雇员补偿条例》的补偿责任,亦会协助死者家属办理工伤补偿事宜,及密切跟进有关个案。对于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劳工处会协助他们申请合适的紧急援助基金。劳工处亦会因应家属的需要及意愿,就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联络社会福利署。

为了保障所有在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劳工处呼吁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雇员亦须与其雇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适当使用所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一名男工人在葵涌葵泰路一个停车场搬运石膏板期间,被石膏板压中昏迷,送院不治,警员接报到场调查。(王译扬摄)

消息称,事主入职十多年,主责为司机,偶尔协助“锯板”搬运。当时他在停车场仓库内,搬运20块面积各约4呎乘8呎的石膏板,重量以吨计。工人要将石膏板竖起,鎅开后再搬运上车,但其中部分竖起的石膏板突然倒下,事主全身被压住,毫无反应。5至6名工人合力擡起石膏板救人时,亦十分吃力。警方将案件列作“工业意外”,由葵青警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劳工处表示,已即时派员到现场,正调查意外原因。

警方表示,昨日(14日)下午5时31分,接获事主的同事报案,怀疑周男在停车场工作期间意外受伤。救护员接报到场,周男昏迷被送往仁济医院接受治理,其后被证实死亡。警方经初步调查,相信周男在上址工作期间,被身旁的20块各约4呎乘8呎的石膏板压到,案件列作工业意外,死因有待验尸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