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贡污水厂工伤|49岁男工衣物遭电钻缠绕勒毙 劳工处:全速调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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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昨日(22日)发生致命工业意外,西贡公路近响钟路一名49岁姓谭男工人,于在建的窝美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井地下B1层,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时,其衣服怀疑被一电钻缠绕,重创昏迷送院抢救,惟最终告不治。劳工处今日(23日)表示,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并正全速进行调查。

据报,伤者被困这个井内昏迷。

劳工处高度关注昨日(2日)上午在西贡一建筑地盘发生的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工在操作混凝土钻孔机期间,穿在身上的衣物被钻孔机的钻头缠绕,以致其颈部被衣物勒着,送院后证实不治。对于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劳工处十分难过,并对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劳工处发言人指出,在得知意外发生后,处方已即时派员到意外现场展开调查,并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在其地盘内使用混凝土钻孔机进行钻孔工作,直至处方信纳有关雇主已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

发言人续指,处方正全速进行调查,以确定意外成因,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定会依法处理。

据报,伤者被困这个井内昏迷。

为防止工人在操作混凝土钻孔机时被钻头缠绕或所伤,劳工处提醒雇主须为混凝土钻孔机的所有危险部件(包括钻头)加以有效防护,并确保工人操作钻孔机时不得穿戴松身衣物或配置。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2年;或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300万元及监禁6个月。

就昨日的意外,劳工处会于日内透过其“职安健 2.0”流动应用程式、网页及电子邮件发放“职安警示”,通知持责者、工会和安全从业员专业组织等,简介意外事故和提醒业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意外发生。

劳工处会敦促有关雇主必须履行《雇员补偿条例》的补偿责任,亦会协助死者家属办理工伤补偿事宜,及密切跟进有关个案。对于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劳工处会协助他们申请合适的紧急援助基金。劳工处亦会因应家属的需要及意愿,就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联络社会福利署。

为了保障所有在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劳工处呼吁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雇员亦须与其雇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适当使用所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警员以蓝色胶带围封现场。(林泽锋摄)
消防车到场戒备。(林泽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