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门邨天降钞票 警检$8.8万纸币多张大牛被烧焦 列刑毁案调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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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7日)上午8时24分,警方接获一名保安报案,指鲤鱼门邨鲤生楼有一些纸币从天而降,散落在大厦对开地面,部份有被烧过痕迹。警方接报到场调查,并检获相关纸币,经点算后共有88,030元,当中有26,030元的纸币被烧毁。案件交由观塘警区刑事调查队1队跟进。
从读者向《香港01》提供的图片可见,散落在地上及检获的,均为500元的纸币,部份轻微烧毁,部份只烧净一角。据读者所指,警员曾上楼调查哪一个单位住户撒纸币,但未有结果。
翻查资料,钞票属于发钞银行所有,市民提款后只拥有该钞票的使用权,任何人士涂污、毁坏、在钞票上签名、或烧毁钞票都属违法。根据《刑事罪行条例》,钞票亦列入财产一项,任何人士若在没有合理解释情况下,破坏或损毁他人财产都属违法,违法者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罚是入狱10年。
部份纸币被烧毁,散落在地上,警方到场调查。(读者提供)
部份纸币被烧毁,散落在地上。(读者提供)
部份纸币被烧毁,散落在地上。(读者提供)
有一些纸币从天而降,散落在地上。(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