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马鞍山少年持怀疑“电枪”追逐 发闪光及电声 恐触犯法例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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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一段片段,拍摄到马鞍山颂安邨篮球场一名少年手持怀疑“电枪”的物体,追逐另一名少年,该“电枪”会发出阵阵闪光及“滋滋滋”的电声,声音之大响彻篮球场。
发文者直斥:“系咪黐线㗎?”网民怀疑相关物体是“电枪”,亦有可能是电弧打火机,若属电枪,则有可能触犯香港法例。

两名少年围绕篮球场追逐。(Billy Chan Facebook 片段截图)

片段长约33秒,显示一名身穿黑色外套、浅色长裤的少年手持一支怀疑“电枪”物体,在篮球场外围奔跑,追逐另一名身穿黑色T恤及短裤的少年,其间他手持的“电枪”发出闪光连连,更传出巨大的“滋滋”放电声。篮球场内仍有其他小朋友在打波,亦有老人家坐在长椅上休息。二人从场外追逐至场内,少年亦一直手持“电枪”追逐,幸片段未见他用“电枪”伤及他人。

少年手上的“电枪”闪光连连,更发出巨大的滋滋放电声。(Billy Chan Facebook 片段截图)
当时有老人家坐在长椅上休息。(Billy Chan Facebook 片段截图)
两名少年围绕篮球场追逐。(Billy Chan Facebook 片段截图)

观察少年手中所持的物体及功能,疑似属“电枪”物品,亦疑似是电弧打火机。相关片段引起网民议论纷纷,有网民表示片主应即时阻止及报警,亦有网民严正指出:“呢啲唔讲得笑,可以电死人㗎。”另有人直斥“真系不知所谓”。

目前警方尚未接获相关报案。

《香港01》记者上网搜寻“电枪”相关产品,发现“拼多多”上售卖的防狼神器与上述“电枪”相似,但无法确认是否同一产品。不过该防狼神器声称除了会发出闪光,亦内置高压电弧,能电击歹徒,不过却有可能触犯香港法例。

根据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除一般的枪械外,枪口能量超过2焦耳的气枪、电枪、容载任何有害液体、气体、粉末的烟雾剂,鱼叉、鱼枪及拉力超过6公斤的弩,均属违禁品。

至于电弧打火机在本港亦常见,以往曾有市民因管有电弧打火机被拘捕及检控,但其后上诉。2022年7 月高院法官陈庆伟裁定,电弧打火机不属于《火器及弹药条例》下需规管的“枪械”,并指原审裁判官错解法例,以为若物件带有“施加电击”或“使人昏晕或不能动弹”的功能即属“枪械”定义。

不过若使用物体旨在攻击及伤人,亦有机会触犯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公安条例》第33条)。另外,根据《公安条例》第33条,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在任何公众地方携有任何攻击性武器,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