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花园街捣“毒品饭堂” 检$1.3万海洛英冰毒等拘10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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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今日(21日)在区内进行打击毒品行动,突击搜查花园街一单位,检获约13克怀疑海洛英、约10克怀疑冰毒、6粒怀疑蓝精灵药丸,及一批冰壸、锡纸和打火机等怀疑吸食毒品的工具。检获的毒品总市值约1.3万元。

警员以涉嫌“经营毒窟”及“贩运危险药物”,拘捕该单位内一名62岁李姓本地男子;单位内另外5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40岁至71岁),则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拘捕10名男女,涉嫌“经营毒窟”、“贩运危险药物”及“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贩运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应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开设或经营烟窟,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和监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7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