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寄舱行李藏伸缩棍 两男涉违《航空保安条例》被捕
撰文: 林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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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警区昨日(26日)接获两宗报案,指机场保安人员为出境行李作出安全检查期间,发现有两件寄舱行李内藏有怀疑违禁物品。
人员接报到场,调查显示,一名打算前往台湾的55岁本地男子及一名打算前往美国的25岁本地男子怀疑于其寄舱行李内各藏有一枝怀疑伸缩棍。他们涉嫌违反《航空保安条例》被捕。两名被捕人获准保释候查。案件交由机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5队跟进。
机场保安人员为出境行李作出安全检查期间,发现有两件寄舱行李内藏有怀疑违禁物品。(资料图片)
警方发现,有部份旅客因不同原因,会携带违禁物品,如伸缩棍或胡椒喷雾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据香港法例,携带违禁物品上机(不论寄舱或手提行李)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判处监禁5年,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