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捣上海街淫窦 拘48岁男管理人 检记帐簿避孕套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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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28日)上午在区内展开代号“搜鹢”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上海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

警方於单位内拘捕一名48岁姓温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2月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检获一些证物,包括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 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涉案48岁本地男子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