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adidas试裤风波|疑停用涉事试身室 事主指店方已致电了解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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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朗豪坊adidas发生试身室风波,一名21岁女大学生在网上发文投诉,指本周三(28日)在店内试裤期间,先后操普通话女顾客及一名男职员拉开布帘,其中一次更已脱裤至脚眼。事后她向店舖经理投诉,并报警求助,事件在网上引起极大回响。

《香港01》记者今日(30日)重返涉事店舖实地了解,发现店方疑已“变阵”,暂停开放涉事的布帘试身室,似乎是为了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而女事主指,今日adidas有代表致电详细询问事发经过及了解情况。adidas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非常重视每位adidas顾客的消费体验,现正就事件积极展开内部调查,以了解详情。

记者今早再到朗豪坊adidas视察。(香港01记者摄)

试身室分两区 涉事布帘区今无人使用

据记者现场观察,该 Adidas 分店的试身室分为两边,合共提供4格供客人使用。其中位于球衣区的两格试身室,设计上均采用实体木门,私隐度较高;而位于便服区的另外两格,有一格是用木门,另一格仅以布帘遮挡,相信是女事主“出事”的试身室。

职员宁叫客等木门房 称布帘房“Full咗”

记者今日佯装顾客要求试衫,职员随即指示记者前往球衣区的木门试身室。当记者试探询问可否使用另一边的布帘试身室时,职员表示那边“已经Full咗(满座)”,惟记者现场所见,当时并无顾客使用布帘试身室。

涉事布帘试身室疑暂停使用。(香港01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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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记者再次试衫,虽然当时木门试身室有人使用,而布帘试身室依然丢空。惟职员坚持不安排记者使用布帘房,反而要求记者“等等先”,直至木门试身室腾空后,才安排记者入内。店方疑在试身室风波发生后,暂时停用布帘试身室,以免再发生同类事件。

警致电要求再次录口供 Adidas有代表致电事主了解
女事主C小姐(化名)今日亦向《香港01》透露最新进展。她指今日接获警方通知,要求她再次录取口供。而C小姐早前曾发电邮向 Adidas 投诉,今日终于收到回复。她表示,Adidas 方面有代表已致电给她,详细询问事发经过及了解情况。

女事主于本周三(28日)前往旺角朗豪坊adidas试裤时,报称被操普通话女子及一名男职员先后拉开帘,最后惊动警方。(林振华摄)

就读大学4年级的C小姐(化名)早前忆述,本周三(28日)偕一名友人前往朗豪坊adidas试穿两条裤,获一名男职员安排前往其中一间试身室。当她换好其中一条裤后,因尺码不合,遂着朋友协助拿取其他尺码,自己则返回试身室内等候。

等候期间,突有两名操普通话的女子打开其试身室的帘,幸她当时已经换好裤,并非更衣状态,“我吓一吓,行出去,望住佢哋问佢哋想点”。C小姐称,当时该名男职员与该两名女子围住试身室出口,“望实我,完全唔想畀我试衫,想赶我走咁。”

女事主在网上发文,引起回响。(Threads截图)

C小姐感到不安,遂立即折返试身室,打算换裤后便离开,讵料该名男职员竟未经她同意下,再一次打开试身室的帘,“我呆咗,我条裤已经除到落脚眼,其实我已经扣住嗮两个扣,但系出面一扯就开。”她慌忙自己拉上帘,继续换裤。

C小姐大感不解,认为布帘离地见脚,加上两名女子无故打开其帘后,该名男职员应很清楚她身处试身室内,却仍然“第二次”开帘,事后亦没有道歉,扬长而去。她虽一度离开,但决定折返店舖,并向一名戴眼镜的男经理投诉,惟C小姐批评对方语带不屑,引述对方称,“呀唔好意思呀,我会加强返员工training㗎喇!”其朋友原本不清楚来龙去脉,得悉内情后感事态严重,遂决定打999报警。

警员未到场前,C小姐称经理安置她与朋友在店内的一个“小舖位”,不批准其他人入内,又拉起透明胶闸,“好似个笼咁,好多射灯照住我,出面啲人行嚟行去影我,好似动物园咁,好似我做错咁。”而有关男职员却一直留在仓内,直至警员到场入内交涉。C小姐称,自己未获批准查看闭路电视,引述警方指“只望咗一眼,唔算窥淫或刑事”,最后未能立案。

C小姐认为店方与警方均希望淡化事件,“连续两次,明知有人都可以咁,真系好恐怖,警察又处理唔到‥‥‥系咪要除晒衫畀你望成个钟先系刑事?”她事后哭了良久,且情绪大受困扰,“喊咗好耐,成个震晒,成晚冇瞓”,故昨晚及今日的课堂亦缺席,亦没有返兼职,“我冇出过门口,我都系做sales(售货员),喊咗成晚,眼都肿晒‥‥‥”

当日处理事件期间,C小姐指商场方面得悉事件,都有留低其联络方式;惟adidas店方由始至终没有留低其联络方式跟进,“完全冇谂住处理,我唔敢再去adidas”。她已根据店方提供的电邮向adidas投诉,现正与亲友商讨下一步行动。

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不少网民认为事件荒谬,“明知个客系入面试衫,开帘有咩居心?”、“既然经理都觉得无问题,报警又话唔犯法,咁下次人人都去拉开个帘”;亦有人扬言不光顾,并促事主向adidas德国总部投诉,“香港投诉未必有用”。

警方表示,于1月28日傍晚6时05分,接获一名21岁女子报案。事件涉及另一名20岁男职员。人员到场调查后,女事主循客服途径自己处理,案件列作“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