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反非法劳工拘20人 中环天桥沦菲籍黑工开设“修甲按摩院”

撰文: 翁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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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一连三日(8至10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代号“剑鱼”的反非法劳工行动。行动中,人员共搜查了19个目标地点,包括餐厅、护老院、宾馆、工商大厦单位及公众地方等,并拘捕20人。

其中属菲律宾籍的1男2女,分别为违反逗留条件的现职外佣及访客。调查显示,该3人为赚取外快,于中环行人天桥、隧道等公众地方,利用纸皮或帐幕搭建简陋摊档,以低价作招徕,自备美容工具为同乡提供按摩及修甲等美容服务,每次收费约港币50元。

人员在现场搜获大量证物,包括按摩枪、按摩精油、修甲及相关美容用品等。(翁钰辉摄)

被捕的20人中,14人涉嫌从事非法劳工或逾期逗留,分别为1男13女(28至50岁),大部分为印尼籍或菲律宾籍,当中包括11名外籍家庭佣工、一名逾期逗留的前外籍家庭佣工、一名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人士,及一名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担保书人士。当中3人在酒楼及餐厅从事洗碗及厨房杂工,余下11人从事按摩及修甲。

其余6名被捕人为涉嫌聘用非法劳工或涉案的香港居民,分别为1男5女(30至60岁),均为涉案公司的东主及负责人。

3男女中环天桥及隧道设摊档 收$50低价帮同乡按摩修甲

入境处高级入境事务主任(外佣专责调查)傅哲浩交代案情指,调查人员于周日(8日)突击巡查中区内多个行人天桥及隧道等公众地方,以打击外佣于假日违反逗留条件的情况。行动中共拘捕3名违反逗留条件的现职外佣及访客,分别为1男2女(38至46岁),同属菲律宾籍。

人员在现场搜获大量证物,包括按摩枪、按摩精油、修甲及相关美容用品等。调查显示,该3人为赚取外快,前往中环行人天桥、隧道等公众地方,利用纸皮或帐幕搭建简陋摊档,以低价作招徕,自备美容工具为同乡提供按摩及修甲等美容服务,每次收费约港币50元。当中两名被捕外佣是在休息日隐瞒雇主出外“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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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营一至两个月 现场卫生情况非常恶劣

据悉,初步调查显示,上述3名被捕人经营业务约一至两个月,以现金交易为主,赚取的总收入仍在调查中。服务主要集中在中环行人天桥及隧道,由于位于街边且人流密集,卫生情况非常恶劣,对周遭环境造成影响。行动中暂未有顾客被捕,处方不排除日后会有拘捕行动,将调查顾客是否与提供服务者合谋违反逗留条件。

其余从事按摩工作的被捕非法劳工,工作地点则为商住大厦楼上。入境处将继续跟进调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或被检控。

人员检获雇佣合约。(翁钰辉摄)

傅哲浩提醒各雇主与外佣,根据外佣标准雇佣合约,外佣只能按照合约附录,在合约地址居住并为雇主办理家务。合约明文规定,外籍家庭佣工不得受雇于任何其他人士从事其他职务,亦不得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

雇主不得安排或要求外佣为任何其他人从事任何工作,否则可能负上刑责。入境处会继续与相关国家的领事馆合作举办讲座,提醒外佣守法的重要性。傅哲浩重申,入境处对非法劳工活动零容忍,非法劳工固然须面对刑事责任,但聘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同样属于严重罪行。

入境处高级入境事务主任(外佣专责调查)傅哲浩交代案情。(入境处提供)

政府于2021年修订《入境条例》,大幅提升聘用非法劳工的刑罚,最高罚款由35万港元提升至50万港元,监禁刑期由3年提升至10年。涉案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或合伙人亦有机会负上刑责。入境处呼吁雇主在聘请劳工时,必须要查看求职者的身份证明文件,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确保求职者可合法受聘。除此以外,雇主亦有责任向求职者查询,如有怀疑便作出举报。任何人士若违反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2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若市民欲举报非法劳工活动,可致电举报非法劳工专线3861-5000,或以传真、电邮或填妥网上举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