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捣无牌按摩院拘两妇 检按摩油及毛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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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12日)突击搜查福华街一单位,捣破一间怀疑无牌按摩院,检获一批证物,包括按摩油及毛巾等。

行动中,人员在该单位内拘捕一名54岁本地女子及一名44岁持双程证内地女子,分别涉嫌“管理无牌按摩院”及“违反逗留条件”,她们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人员在该单位内拘捕两名女子,分别涉嫌“管理无牌按摩院”及“违反逗留条件”。(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条例》,任何人经营、料理、管理、协助管理或无论以任何身份协助经营任何没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5万元及监禁6个月。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