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出境旅客行李藏伸缩棍及胡椒喷雾 两日4宗 4男子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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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警区于过去两天(3月21至22日)期间,接获4宗有关机场保安的案件。案情指4名旅客在进行出境安全检查时,分别发现在他们的手提行李或寄舱行李内藏有违禁物品。其中两名旅客为本地男子(60岁及70岁),另外两名是尼泊尔男子(53岁及60岁)。

4名旅客分别于行李内藏有胡椒喷雾及伸缩棍被捕。(资料图片)

机场警区人员接报到场,经初步调查后,分别拘捕该4人;其中70岁男子于其手提行李内藏有一枝怀疑胡椒喷雾,涉嫌违反《火器及弹药条例》,另外3人则分别在他们的寄舱行李内藏有伸缩棍,涉嫌违反《航空保安条例》。各人已获准保释候查,案件分别交由机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第二队及第一队跟进。

警方提醒市民,有部分旅客因不同原因携带违禁物品如伸缩棍、铁莲花、弹簧刀、子弹壳或胡椒喷雾由香港出境。然而,根据香港法例,携带违禁物品上机,不论置于手提或寄舱行李,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5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