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洲两女旅客携私烟入境被揭发 罪成判囚6星期及4星期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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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旅客3月经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入境时,被海关揭发管有未完税香烟,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两人今日(9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分别被判囚6星期及罚款4,000元,以及监禁4星期及罚款3,000元。
首宗案件发生于3月8日,关员截查一名64岁抵港女旅客时,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6,801支未完税香烟及200克制成烟草,估计市值约近3万元,应课税值约2.3万元,她今日被判囚6星期及罚款4,000元。另一宗案件则发生于3月31日,一名55岁女旅客在同一管制站被截查,海关在其身上及行李内合共搜出599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2,500元,她今日被判囚4星期及罚款3,000元。
海关提醒市民,走私、处理或管有未完税烟草均属严重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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