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男旅客藏$3.8万未完税香烟囚8星期 海关:即使初犯亦可判监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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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7岁抵港男旅客昨日(9日)在罗湖管制站入境,遭海关截查,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9,2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3.8万元,应课税值约3万元。该名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今日(1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8星期及罚款1,800元。
海关表示,对判刑表示欢迎,反映即使旅客属初犯,亦可能被判处监禁,而刑罚具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一名47岁男子入境时被海关截查,发现藏有3.8万元未完税香烟。(海关图片)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