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打击黑工外卖员拘12人 4人涉串谋外卖平台出售或租借帐号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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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于4月13日至22日,在全港多区展开代号“光影”反非法劳工行动,打击非法外卖员,共拘捕8名怀疑黑工及4名涉嫌协助及教唆者。
入境处以情报主导方式,锁定多个目标地点作重点调查,被捕黑工全为非华裔男子(22至51岁),全部为免遣返声请人士,并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此外,3男1女(31至44岁)涉嫌协助及教唆者均为香港居民,他们亦因涉嫌出售或租借外卖员帐号予非法劳工和串谋诈骗外卖平台而被捕。
入境处展开反非法劳工行动,打击非法外卖员,共拘捕12人,包括8名黑工。(入境处图片)
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根据《入境条例》第20(1)(a)条规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触犯可以判处不少于两年监禁刑罚的罪行,则行政长官可以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禁止该入境者在以后任何时间留在香港。
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是严重罪行。根据《入境条例》,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已大幅提高至罚款50万元和监禁10年。高等法院曾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市民可使用举报非法劳工专线185-185、传真2824-1166、电邮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处网址www.immd.gov.hk利用“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向入境处举报雇用非法劳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