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渠务署地盘意外|击毙男工 劳工处:吊重滑车及吊运车堕下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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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钦州街一个渠务署地盘,昨早(27日)有一名姓黄(67岁)男工人被从高处堕下的机器击中,头部重创,留医14小时不治。渠务署署长莫永昌深表难过。

劳工处今日(28日)傍晚表示,该名男工是被从工字横梁堕下的吊重滑车及吊运车击中;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在该地盘内使用相关吊重设备。署方正调查意外成因,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定会依法处理。

案发后,地面遗下一滩血。(马耀文摄)

劳工处表示,高度关注是次致命工作意外,涉事男工在地面工作时,被从工字横梁堕下的吊重滑车及吊运车击中,送院后证实不治。对于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处方十分难过,并对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处方续,意外后已即时派员到场展开调查,并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在该地盘内使用相关吊重设备,直至信纳有关承建商已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

劳工处正调查意外成因,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定会依法处理。

现场可见,涉事机器相信是一部电动链式吊机。(马耀文摄)

案发在昨日(27日)上午8时33分,深水埗钦州街65号荣业商业大厦外一个渠务署地盘,有一部1.5米乘1米机器从4米高堕下,击中一名67岁黄姓男工人,同事报警。事主头流血重创,昏迷由救护车送往玛嘉烈医院抢救后,危殆留医深切治疗部留医,惜昨晚约11时30分不治。据知,死者是一名三判杂工,事发时正在地面指挥工人工作。

渠务署今日(28日)凌晨发稿,渠务署署长莫永昌对该名承建商员工离世深表难过,并向死者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已要求承建商提供适切协助。涉事地盘正进行“深水埗钦州街污水系统改善工程”,当时该名工人进行吊运工作。渠务署已要求承建商停止有关工作并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责成承建商就意外展开深入调查;署方亦会全力协助相关部门调查。

现场遗有染血安全帽及毛巾。(马耀文摄)

劳工处提醒,为防止吊重滑车或吊运车堕下,雇主必须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包括确保吊重滑车及吊运车结构良好及安全稳固于工字横梁上;起重机械已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及彻底检验;以及在使用起重机械时不得超过其安全操作负荷。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两年。

机器在约4米高位置跌下。(马耀文摄)
现场为一个渠务署地盘。(马耀文摄)
案发后,劳工处人员到场调查。(马耀文摄)
案发后,警方在场调查。(马耀文摄)
现场为一个渠务署地盘,案发后警方封锁现场。(马耀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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